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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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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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9:10
您好,*强制执行时间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
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二、*采取强制执行后对方有什么后果
通常*受理被申请人的申请后不会立刻采取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知道,*受理后会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对方有履行能力却在期限内不履行或者明确拒绝履行的,才会采取强制执行。
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的,或者查明有以下情况逃避执行的,*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按情节轻重,处十五日以下司法拘留,单处或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无偿、不合理交易价格转移财产,致使*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损货或未经人民*允许处分已向*担保的财产的;
3、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是却违反人民**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下列时间段到期前向*申请执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情形的除外:法律文书规定履行的,从该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没有规定履行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法律文书要求义务人不做某种事情(履行不作为义务)的,则从其违反该规定时起的两年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