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1:5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57
该案例中,*与乐队都不具备形成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只能在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合格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一般指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劳动者是指自然人,可见,该*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该乐队作为一个由各个独立成员构成的组织,也不具备成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和乐队之间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关系,他们之间发生争议,应该依照合同纠纷来解决,而劳动争议仲裁是对存在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争议进行的仲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58
他不具备用人资格,但是不证明不够成事实劳动关系。可能是你的诉讼请求有问题。追问仲裁和一审都胜诉二审败诉我的诉讼请求不会有问题的追答那就找高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58
能告诉我白城中级*该案的案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