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散数学 命题逻辑 逗号和合取不是一个意思目吗? 为什么 P,Q蕴含 P合取Q 而不是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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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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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2 16:19
简单说吧,这只是一个“概念”问题而已。
“蕴含”有两种用法:
(1)逻辑关系中的蕴含:
【A蕴含B】:A、B都是命题公式;——命题公式中显然是没有“逗号”的;
(2)推理中的蕴含
【A1,A2,A3蕴含B】:其含义就是【(A1合取A2合取A3)蕴含B】;
“合取”把(A1,A2,A3)构造成了一个命题公式。所以,后面这个式子,就是(1)中式子的一种应用。
“等价”只有一种用法:逻辑关系;
【A等价于B】;同(1),A、B必须是命题公式;
我们可以说【(A1合取A2合取A3)等价于B】,或【B等价于(A1合取A2合取A3)】,但不能说【A1,A2,A3等价于B】;因为,(A1,A2,A3)不是命题公式——仅此而已。
(2)中的推理是单向关系,而且也只能从“一组命题”推出“一个命题”,不能反过来——这是定义。
即使在逻辑上(A1,A2,A3)和(B)等价;我们也不能说:
【B蕴含(A1,A2,A3)】;
而只能说:【B蕴含(A1合取A2合取A3)】;
或者说:【B蕴含A1】,【B蕴含A2】,并且【B蕴含A3】;——这是对(1)或(2)的三次应用。在没有逗号时,(1)和(2)在形式上没有区别。
“逗号”确实和“合取”的意思相同,但意思相同的东西,用法未必相同。在数学中尤其如此,比如更难区分的“蕴含(=>)”和“条件联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