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矛盾之处,谁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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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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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4:26
1.有神论和无神论是相对而言的,如果你认为有神论的“神”指的是独一无二、无上权威、自有永有、超越一切的主神,如*教的上帝和*的真主,那么佛教是无神论。如果你认为有神论的“神”指的是有凡性的、众多而不完美、不究竟的神,如中国道教所描述的仙人、北欧神话中的奥林匹斯诸神,那么佛教是有神论。因为凡圣是相对的,所以我们称天道众生为神未尝不可。但是佛教不承认创造一切、独一无二的真神。
2.理解第一个问题之后就可以理解这个问题。“终极”真理并不存在,因为“法”本身并没有高下之分,无谓“终极”或“不终极”。没有一个具体的、有形的恒常的真神,也就不存在一个“制定者”或“负责人”,因为“佛”本身就是“法”,“二者”本为“一体”,无高下先后。真理的体性是不具有人格或神格或佛格的。也可以说出世法和现世法——用于指代“终极”真理和“普通”真理——两者也是相对的,全部包含于“法身”当中。由于这个概念过于抽象,所以佛也会把法身的概念具象化,这就是“大日如来”,也叫“毗卢遮那佛”。大日如来是法——宇宙、真理、一切有、一切无的“佛格化”,也就是“拟佛化”,而并不是一个具体而有形的存在。《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斜道,不能见如来。彼如来妙体,即法身诸佛,法体不可见,彼识不能知。”这里的法体就是法身,也就是所谓的“大日如来”。
3.1和1、2一样,杀生也是相对的。在《俱舍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中对于戒律(杀生为例)的论述是:1,是众生。2,众生想。3,起杀心。4,起杀行。5,断命。满足5种因缘之后结杀生罪。也就是说具体到“杀生”的结罪与否,和这5因缘密不可分。另外杀生结罪的“大小”,也和死者本身的果报有关。死者本身的苦越重、报身越低等,他所受的死亡之苦本身就极有可能是果报中的一部分,所以杀死此类众生的结罪更轻。死者本身的福越大,他所受的死亡之苦就更有可能是横加而来,杀死此类众生结罪更重。所以杀生不可避免的结论是成立的,但是因为杀生而造的业或度众生而得的福却不一样。
3.2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对于有性(这里的性指的是体性)和有情的界定。植物被界定为有性无情、动物被界定为有性有情,这就是“有情众生”的边界。你可以参考生物学上对于动物的定义来定义有情。我个人的定义是:因为有情,所以必须至少要能思考——更低级一点说,要具有神经结构。也就是说一个生物如果具有神经结构、满足用电、化学信号在体内快速传导(而不是植物的机械和化学信号),就被定义为有情。所以在我的定义下,单细胞生物、浮游植物、乃至真菌不满足这样的条件,故而不算是有情;而具有一定复杂结构的、存在于恒河水中的寄生虫和浮游动物——这更接近于释迦所说的“八万四千虫”则是有情。
a.成佛的“机会”确实是不平等的,否则就不会有“一阐提”的说法。但是即使是阐提,在体性上还是有成佛的可能(也就是“佛性”)。
b.如你所言,成佛“机会”——更确切一点来说,是时间的长短、或者说是时机——对于各道众生是极不平等的,否则也不会有极乐世界一劫修行,相当于娑婆世界一月修行的论断。但是由于体性上都可以成佛,也就是在佛性上平等,而由于业力左右而导致外化不同,所以才有八万四千法门、大乘菩萨竭尽所能找各种各样奇怪的方便法门来度人。
P.S.我从你的问题来看应该是对佛教进行了一定研究而又想找茬的,希望我所使用的语言你能理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4:26
以个人的理解尝试回答,水平有限,抱歉。
首先,你有这些误解,不是你的错。你对佛教的了解还很有限,加上俗世间很多错误观点的误导所致。佛陀绝对是具有极高智慧的人。你提的这些疑问,在当时他就有正面的回答。在佛经中都有记载。
第一个问题:佛陀思想的一个核心是“无我”,“无主宰”,也就是一切现象无作者。如果你说的神是更“高级”的生命,那或许是有的。不过,严格讲,不过是生命形式不同而已。他们并不是世界的主宰者。就好像大海中有大鱼,小鱼,虾米。。。。却没有一个是大海的主宰。按现在的说法,叫生态系统。从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虾米和鲨鱼是同样重要的,也就是众生平等。谁是主宰呢?如果虾米死光了,鲨鱼也就完蛋了。。。
至于你说的“有情众生”如何定义?实在没这个必要。如果你深入到佛教的核心,你就会明白“实无众生”!----佛陀说“众生”是随顺方便的方便说,目的为了让我们这些凡夫容易理解。因为我们凡夫执着于“我”,“众生”,“时间”,“空间”这样的假相和概念。佛陀没有办法才使用这些概念,否则我们这些凡夫没办法听懂他在说些什么。但最终目的是指向“无我”,“无众生”,“无时空”的真理实相。(建议你读一读《金刚经》)。
第二个问题:既然无主宰,谁来负责?当然没有负责人了。佛陀揭示了,一切现象是因缘合和而生。也就是缘起!至于你说的大爆炸,它告诉我们,时间不是一开始就有的。------ 这句话你不觉得有问题吗?我们知道,时间是用来描述物质现象的变化的,可是现在既然时间也是变化的,那么我们怎样去描述时间从“没有”到“有”这样的变化过程呢?是不是又要创造一个“超时间”才能去描述时间的产生和变化呢?。。。那么超时间又有没有开始呢?。。。佛陀告诉我们世界是“无始”的。有同时告诉我们,一切现象,都有开始(缘起)和结束(缘灭),也就是“无常法印”!其中道理非常非常的深刻,这不是我们一般人能从字面上简单的去理解的了。
第三个问题:关于众生平等,这个问题在第一个问题里就有答案了。你把宇宙看作一个整体,那么众生是平等的。每个“众生”都是宇宙不可缺少的“局部”(我的语言有限,只能这么描述了)。但如果你把众生孤立出来看,孤立出来比较,那当然是“不平等”的。如果以分离的观点看,你的五根手指还不一样长呢,怎么平等?手,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却是每根手指都同等重要的。众生平等,是从这个视角上说的。
补充:a: 成佛,解脱,有八万四千法门。也就是说,顿悟,是殊途同归,也就是说有无限多的方法的。谁说必须冥想才能达到?冥想只是一种比较方便快速的辅助手段而已,却不是唯一途径。至于说杀生,杀业,业力,业报。都涉及较深的佛教概念了。实际上是世人对佛教义理的很深的误解。“杀业”,和“杀生”根本就是两码事!用我的浅显理解来解释,语言上不一定准确,却能帮助你了解一下。----- 必须是意识上有“杀”主观意图,才会有“杀业”。也才会有“业报”!无意中踩死蚂蚁,肯定不会有杀业,更不会有业报。
而因业报,堕入恶道,并不是对“做了坏事”的人的惩罚。和世间的惩罚作恶的人是两码事。世间的惩罚,是根据世间的道德准则。那么,谁来制定这些准则呢?这些准则维护谁的利益呢?。。。。这些都是问题啊!
而业报,难道说,宇宙中也有一套看不见的道德准则吗?谁制定的呢?如果有制定者,岂不是宇宙有主宰吗?
而实际上业报不是这样的。这都是对业报的极大误解。
我的语言有限,只能借一个比喻来说明业力是怎么回事。比如两个人,甲和乙,他们都有患有一种罕见的蛇恐惧症。一见到蛇,就会诱发心脏病而猝死! 于是他们决定一起住在一个保证没有蛇的房子里。可是有一天,他们两点起蜡烛喝酒的时候,甲却突然惊恐的指着门后,猝死了。乙感到很惊讶。心想这房子不会有蛇啊。去到门后一看,原来是条绳子!
那个甲,就是死于业力的作用。他相信门后是条蛇-----这就是业! 于是他惊恐痛苦的死去-----这就是业报!
你要去慢慢体会,甲和乙当中可没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哪,只有不明*的人,和看到*的人的分别。甲死了,乙却安然无忧。
佛陀从来没有说过下地狱的都是“坏人”,最有应得。。。这样的话啊!否则还何必去救他们呢?
业力,在你看到*的时刻,就不再产生作用。你看到的绳子,怎么会被吓死呢?
否则,我们凡夫每天每刻都在造业,业报也永远不可能有止息的一天。怎么可能有出轮回这样的事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4:27
首先声明,我不是大师;然后我才敢说话。
依据我对佛教微浅的理解,我觉得您提的问题没有多少意义。
1,佛教是有神论、无神论或者不可知论的问题:
“佛”“佛陀”的根本意义是“觉悟”或者“觉醒”者,所以佛教的目的应该定义为帮助迷惑中的人去寻找觉悟之路。您要寻找觉悟之路,这跟“神”的有无有关系吗?您要沉迷于声音与色相等感觉刺激中,别说是神,佛菩萨也奈何不了您。
您说希腊神话里有“神”,拿希腊神话与佛教进行比较,这对希腊神话有用,还是对佛教有用?
有神没神既然不重要,可不可知当然也没有探究的价值。您想想看,我们看到的世间万相,往往是事物的表面,对我们普通人说来,可以知道手机是通话的工具;真正打开自己生命智慧的人,像释迦牟尼,像维摩诘,他们可以看到微观世界的原子和银河系以外的宇宙天体。可不可知,可想而知。
2,佛教终极真理的负责人是谁?也就是说在佛教看来是否有终极真理?如果有,请问这个终极真理是谁制定的?
“佛教终极真理的负责人”?任何“终极真理”都不是“人”能够“负责”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修行”达到“终极真理”,但不是说达到了终极真理就是对“终极真理”负责,正如一个“水分子”融汇到“大海”,那这个分子就“是”大海但却无法对大海“负责”一样。
既然人能达到“终极真理”,“是否有终极真理”就是一个多余的“假”问题;既然人的能量只能“达到”这个“终极真理”,那么这个“终极真理”就不是谁能够“制定”的了的。
佛教的“终极真理”不同于太阳月亮树木花草山河大地,可以用科学的语言加以描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话用佛教的语言描述,叫“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您想用一句话概括出“终极真理”,那不是想要求骆驼穿过缝衣针的针眼吗?
您说“‘本有’的想法与宇宙大爆炸理论不符合”,就是先入为主,肯定了“宇宙大爆炸理论”。您可以用实验证明“宇宙大爆炸理论”是“终极真理”吗?
3,佛教宣称众生平等,那么比如雷文•虎克早在17世纪就发现了微生物,罗伯特•虎克发现了细胞。这两个发现导致了两个问题:
显然,微生物的发现,与细胞雷文•虎克用的是“肉眼”加上他的“显微镜”,这比20几个世纪之前的释迦牟尼佛是一种严重的倒退;至于细胞,您只要看看《维摩诘所说经》,就知道罗伯特•虎克算不上“发现”,至多只能算作是“验证”。剩下来的问题是:
⑴什么是杀生,什么是轮回。
世间法的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是不“一例”定罪的;既然如此,您怎么就会把佛陀出门踩死了蚂蚁定义为“杀生”的?
什么是佛家的罪?请看看佛家28代心法传人菩提达磨的《悟性论》:“迷时,有罪;解时,无罪。何以故?罪性空故。若迷时,无罪见罪;若解时,即罪非罪。何以故?罪无罪处所故。经云:诸法无性,真用莫疑,疑即成罪。何以故?罪因疑惑而生。若作此解者,前世罪业,即为消灭。”
“轮回”是什么,似乎不需要解释;“如来”是什么,则需要引用《悟性论》加以说明:“无所从去,亦无所来”是为“如来”。“如来”也可以意译为“如去”,释迦牟尼看上去像个普通人一样,“色身”停止了一切所谓“活动”;其实他的永驻在我们这个“娑婆世界”。“如来”如来,虽然您看上去他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可那些开悟的大和尚却说:如来似乎是“去”了,其实也似乎就“在”。
⑵依据佛家理论,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您一时之间理解不了您与自己体内的某个微生物是平等的,这也没有关系。正如您不同意自己的一个细胞居然可以与您配偶的细胞结合为一个新的生命,但这个生命注定了还是会诞生一样。
附带说明的是,人与人之间受到学识与经验的制约,对于字面上的某种概念,往往会给出意义距离甚远的内涵与外延。当您从不同的人的口里获得了不同的解答的时候,请您不要停留在概念本身,而善于分别站到两个不同的说话人的角度,去看看他们的语言背后的那个“事物本质”,即要学会听懂“弦外之音”;否则,就很容易被“自己的”“机械唯物论”迷惑掉。
与此相关,关于“平等”问题,简述如下:
说“众生平等”是要提醒人类不要以自己是“高等动物”了,就自以为是,任“意”伤害其他动物;山河大地草木丛林,原本与我们人类是一体的,鄙视其他动物的结果就是与环境进行对立,其结果必然是“恶化”了环境,也消灭了自己“蚊子”“蚂蚁”乍见之下看不到于人有益,但请相信世间的每种生物都必不可少;甚至连鬼道上的众生,也断然需要我们人类去呵护。
佛教的所有说法,可能是针对不同层次的人的;这些说法表面看来也许会“自相矛盾”,这而深入研究,您就会发现,这绝不是什么“假道学”可以取代的了的。
所谓“人身难得”的意思,是在“六道”中,只有人生存的环境适合于走上“觉悟”成佛陀的机会。趁着您现在的人身,赶快修行,莫失良机。
谁在提出质疑?那不是邪魔外道,而是人人本具的“佛性”!
朋友,您在这世界的各种所谓“理论”中“迷惑”的时间已经很久,作速回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4:27
...... 其实,问得真的是...十分周密而深入...若你能慢慢再静思下去...你只须用"中庸之道的心情"便可"自觉了知"吧!!
1,佛教是有神论、无神论或者不可知论的问题:它是一种全盤考虑後了的一种思维开说...
给你一个印象"佛教不考虑这个问题"...是因他概然已考虑清楚明瞭後,知道後...如其马上开说,不如可以"先不说住"...(因每人想法不同,层次也不同,可以因不同机遇,而用不同方法去了解它...)
2,佛教终极真理的负责人是谁?也就是说在佛教看来是否有终极真理?如果有,请问这个终极真理是谁制定的?
一个"业"字,可算是佛祖所看透"终极真理"的事情,也是宇宙间的"自然定理",这是跟"宇宙大爆炸理论"相合的,..."奇点"是可以集中在"心如"(业力的一种容器的东西)之内...若问是由谁来制定的,答案可能会是----我们(六道五趣)了!
3,较想集中聊及"杀不杀生"的问题...也可以说是"知不知道的二元事情了",当近代人知道了世间有细菌後,才产生了"吃/杀了它,活了我"的生物链结构...肉身因站於其他生物之上,因而自自然然被它们所供养了...而植物因少了"神经元",因此吃斋成为了养躯纳福的一条理想之路...而喝水时的误杀情况及吸空气时的误杀情况,因是"误杀",它所引来的"业力反向"也显得是十分轻微了,...在这种情况你使用了"杀"字,则较显得用词不当了...也显得十分沉重了...
同原同理,人在地球之内,在宇宙结构链而言...则受到地域的界限影向,肉身属须用氧气作为燃能才可支撑个体的,因而不能离开此星球,在次比的情况下...地球的气态支源也较人(地球生命体)次第高了(尤指肉身的存活情况),因此:细菌,蚂蚁,蚊子,黑猩猩及人类...这此不同的生命物体则存在於不同思想层次的阶段了,并没发展成同一文明阶层面了...回说<公平法则>的定义用法时,则较强调"同阶"的问题了,而佛所指的"平等"是十分"广义"的定法,因他能看透"六道"(六种时空界限的存在物)的本质...(用你聊及的"宇宙大爆炸论"而言,它就十分可能就是"奇点"了...也算是无分你我的"共同体",也是没"公而不平的世界之初"吧?)
4,至於"假不假道学",则可能是建立於一种具有"先立论後求证"上的执著方式了,在这种宏观的宗教而言,反而是"多查证,後才建立论调"的方式,然後再可以"将那立调,灵活变通後而能运用於日常生活上"...这是一种较不易"以偏概全"的理性实践方式吧!将它用於"道学"上,那就该"假也假"起了?
参考资料:除一了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4:28
问题好多哦,佛教*为上座部和大众部后,很多问题就难以统一了。传到中国后,与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与庄子的神秘主意结合以后,根据当时的中国民情进行传播,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后,已经偏离了原始佛教,而自行开始发展了。
我本身是上座部信徒,而且是狭义的上座部。对于你的问题,有如下答复。
1 佛陀本身是无神论者。
在佛教思想中,不相信有任何形式的创造者以及对他的创造物的善恶行为进行嘉奖和惩罚。一个佛教徒皈依佛陀,不是希望佛陀会拯救他,佛教没有这样的保证。佛陀只是一位指示道路的老师,指导信徒们走向他们各自解脱的道路。
例如,岔路口的指路牌,只指示方向,要行路人自己的脚步去沿着这条路走,指路牌本身决不会带着他到达所希望要去的目的地。
医生诊断病情,并开出药方,要病人自己去试用那个处方。佛陀对信徒的态度,就像一位理解和富于同情心的老师或医生一样。
2 没有终极真理,佛陀只讲一法,即苦与灭苦
“诸比丘,无论佛陀应世与否,既立之法,自然之道--一切有为法皆是无常(anicca),是苦(kkha),诸法无我(anatta)。此乃事实。佛陀认识,觉悟此事实。既知且悟此法,如来即宣扬、传授、示现、建立、弘化、讲解,使人明白之:一切有为法皆无常,苦,诸法无我。”
在《中部》中,佛陀说:“佛陀只教一法,即苦和苦灭。”
这就是真实之说。
《优陀那》云:“诸比丘,如大海一味,即咸昧,此法亦一味,即解脱之味。”
这就是解脱方法。
此高尚之法不与人相隔离,而是完全以人而立,由人而觉悟。为此,佛陀说:
“自为自岛屿,自为自皈依-Attadipa viharatha attapatisarana.
以法为岛屿,以法为皈依,不外求依止-Dhammadipa vi-haratha,dhamma patisarana,nanna patisarana
3 这个问题有点极端了,只有中国的佛教徒是吃素的,杀戒主要指不杀人,尤其是圣人。所谓喝水前要先念咒,这绝对是混合了神秘主意特色的发展版。佛陀从未传过咒术。
就秘密不宣之说,佛陀于《增支部》中说:
“诸比丘,三种人有不宣之秘密。何为三?妇女之秘密不宣,行者智慧之秘密不宣,错误之秘密不宣。*觉悟之佛陀所说之律法光照整个世界,无秘密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