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纠纷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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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0:52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属于特许经营,签订合同需要遵守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在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或者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0:53
一、《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2款: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二、该条司法解释规定旨在依据《物权法》第15条关于物权变动与结果区分之精神,理顺《合同法》第51条与第132条之关系。
合同由《合同法》来调整,物权变动由《物权法》来调整。
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买卖行为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所有权转移是物权变动的结果。一方缔约时不具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能否发生物权变动,则取决于一方的嗣后状态,此过程中,物权变动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因此,相对方不能以一方缔约时无处分权或所有权来主张合同无效。追问我这个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来仲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