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3:4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6:05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在不小心弄丢了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之后很多人都表现得很慌张,不知道要怎么办?小编在这里告诉大家解决方法。
若是房产证丢失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 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那么,如果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呢?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
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1.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2.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12,当前相关购房*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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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6:0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请您稍等。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第二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对按揭的办理造成影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第三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了,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