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降薪式裁员逼员工离职到底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3:10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34
单位无故降薪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要以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为由去仲裁维权,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单位没有理由的降薪想让员工自离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一、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三、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四、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六、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35
只要你不同意并且不签字就没事,按时打卡,并做好取证,未达成一致意见就降薪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要按照2N进行赔偿,在你没同意的前提下只要发工资并且是降薪的那就构成违法,直接去劳动仲裁要求2N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3:35
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可以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但待遇不变。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单位降薪的,员工有权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