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4 07:2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1:03
行政处罚的种类只是列举处罚的类型,至于什么样的规范性文件能够做出列举类型的何种处罚,这要进行具体的分配。
第10条的规定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实质是指:行*规不能设置*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广义的行*规则设定了*人身自由的处罚,比如治安处罚法有设定,而治安处罚就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狭义的行*规(特别是行政处罚法实施后),行*规是不设立*人身自由的处罚的。但也行政处罚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给予*人身自由的情形出现,但这不是行*规自我承载的法律效力,主要靠效力转移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 *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前款规定的*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规定。
*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1:03
其实行政拘留是法律,不是行*规,在制定法律时它们要加“行政”二字,是因为在行政拘留的法律中,赋予了*机关*人身自由的决定权,而*机关也是行政机关,大概因为如此才加“行政”二字。刑事、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在*和*手里(这两个“拘留”没多少了解,但绝对不再行政机关手里),*机关只有执行权,立法机关制定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让*机关有了*人身自由的决定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1:04
广义的行*规则设定了*人身自由的处罚,比如治安处罚法有设定,而治安处罚就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法律,其制定主体为全国*及常委会,法律当然可以设定任何行政处罚;
行*规的制定主体为*,某某条例一般为行*规,某某法只能是法律,行政处罚法是调整有关行政方面的法律,不要被行政二字所误导!!法律以外的任何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得设定*人身自由的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1:05
这条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