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5:1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3
根据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队后勤部于2009年5月联合印发的通知《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内容,确保在2011年起,实现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工作目标。基于上述*性*,如果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位于医疗机构内部的,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25条第1项规定,视为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情形。因此,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注 明:所谓的“安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4
在医院内开设便利店,可以办理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25条第1项规定,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应当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因此,在医院内开设便利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3
根据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队后勤部于2009年5月联合印发的通知《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内容,确保在2011年起,实现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工作目标。基于上述*性*,如果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位于医疗机构内部的,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25条第1项规定,视为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情形。因此,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注 明:所谓的“安全”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4
不可以。医院内是禁止抽烟的,更不允许医院内的便利店售卖香烟。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4
在医院内开设便利店,可以办理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25条第1项规定,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应当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因此,在医院内开设便利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6:14
不可以。医院内是禁止抽烟的,更不允许医院内的便利店售卖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