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非金融单位在银行开立丙类债券账户后,怎么参与银行间债券买卖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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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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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4:55
【猫腻一:拿券倒卖】
做“倒卖”生意的丙类户,往往通过个人关系,与新发企业债的银行或者券商承销商签订协议,商定分销数量及利息,获得新券,再在二级市场卖出,获得差价。
这一类丙类户操纵人的背景往往不一般,其手中通常有较稳定或强硬的银行资源。据记者获悉,不少曾在银行资金交易部工作的人就开过丙类户。
“不少有拿券资源的资深债券人,都愿意在外成立一个投资咨询公司,开立丙类户。他们或者通过朋友成立公司,代持养券,然后约定利益分成。”前述交易员说道。目前开设丙类户只需通过信托公司或者券商,手续并不复杂。
“事实上,自2012年2月山东海龙债违约以来,企业债的承销发行就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了。有背景的丙类户拿券就更容易,这也加剧了拿券倒卖行为的蔓延。”深圳一名熟悉券商债券承销的人士透露。
【猫腻二:代持养券提升业绩】
“代持养券”是债市黑幕中最常见的一种现象。由于无法界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私下协商、利益输送,三类账户之间的代持行为并不违规。
按照规定,货币基金只能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投资组合的平均期限不能超过180天,这样可保证货币基金较低的风险。
“有些货币基金经理面对一个资质很好,但是又不符合‘397天以内’规定的债券时,很有可能请别的账户为之代持。”一位债券投资人说。*规定,货币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代持的收益非常可观。据悉,代持协议签订成本一般在7天回购利率的基础上最低加20个BP(BP即基点,一个基点相当于0.01%),但代持的利息收益通常会好于回购收益,至少超过回购利率的50个BP。
央行深圳分行在2012年5月的一份内部文件中提到,深圳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在付息日前一天卖出债券,在付息日后购回,避免将日常计提的20%的债券利息计入成本,从而提高基金收益。
另外,总部在深圳的一家银行交易员为了减少资金成本,频繁进行隔夜代持交易,以提升个人考核业绩。
【猫腻三:代持逃避监管】
前述的内部文件还提到,深圳另一家大型基金公司通过隔夜回购调整债券成本,以规避*有关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偏离度的上限规定。
一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浸淫近10年的人士也告诉记者:“比如农信社有季度、年度考核压力,资金变动往往影响资本充足率指标。达不到监管要求的时候,他们就会找一些丙类户代持,或者找其他一些没有指标压力的银行代持。这是规避监管。”
他举例道:“比如今年季度考核来了,我们会找保险、基金、券商代持,他们没有资本充足率考核指标。代持的价格可能会比同一类回购率要高一些。代持的成本是30-40个BP,就是给他们30-40个BP的回报。”
这也是为什么每到季末、年末,就有个别债券出现明显的价格波动。
【猫腻四:重复代持放大杠杆】
通过买入债券,找人代持,账户获得留存资金。继续买入债券,找人代持,重复操作,资金可以放大到数倍,获得超额收益。但是,这种行为在债券市场低迷中往往容易露陷。
据业内传闻,万家基金固定收益部邹昱管理的债券基金代持规模被放大一倍,因后续申购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接回债券而出事。
【猫腻五:“老鼠仓式”送钱】
除了以上几种比较隐秘的违规行为以外,甲类、乙类户通过“低价卖出、高价回购”的形式与丙类户交易,直接进行“老鼠仓式”的送钱行为,则更加赤裸裸。
但是由于这将拉低甲类、乙类账户的产品收益,犯案痕迹过于明显,同时伤害本身机构的利益,目前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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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4:55
【猫腻一:拿券倒卖】
做“倒卖”生意的丙类户,往往通过个人关系,与新发企业债的银行或者券商承销商签订协议,商定分销数量及利息,获得新券,再在二级市场卖出,获得差价。
这一类丙类户操纵人的背景往往不一般,其手中通常有较稳定或强硬的银行资源。据记者获悉,不少曾在银行资金交易部工作的人就开过丙类户。
“不少有拿券资源的资深债券人,都愿意在外成立一个投资咨询公司,开立丙类户。他们或者通过朋友成立公司,代持养券,然后约定利益分成。”前述交易员说道。目前开设丙类户只需通过信托公司或者券商,手续并不复杂。
“事实上,自2012年2月山东海龙债违约以来,企业债的承销发行就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了。有背景的丙类户拿券就更容易,这也加剧了拿券倒卖行为的蔓延。”深圳一名熟悉券商债券承销的人士透露。
【猫腻二:代持养券提升业绩】
“代持养券”是债市黑幕中最常见的一种现象。由于无法界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私下协商、利益输送,三类账户之间的代持行为并不违规。
按照规定,货币基金只能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投资组合的平均期限不能超过180天,这样可保证货币基金较低的风险。
“有些货币基金经理面对一个资质很好,但是又不符合‘397天以内’规定的债券时,很有可能请别的账户为之代持。”一位债券投资人说。*规定,货币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代持的收益非常可观。据悉,代持协议签订成本一般在7天回购利率的基础上最低加20个BP(BP即基点,一个基点相当于0.01%),但代持的利息收益通常会好于回购收益,至少超过回购利率的50个BP。
央行深圳分行在2012年5月的一份内部文件中提到,深圳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在付息日前一天卖出债券,在付息日后购回,避免将日常计提的20%的债券利息计入成本,从而提高基金收益。
另外,总部在深圳的一家银行交易员为了减少资金成本,频繁进行隔夜代持交易,以提升个人考核业绩。
【猫腻三:代持逃避监管】
前述的内部文件还提到,深圳另一家大型基金公司通过隔夜回购调整债券成本,以规避*有关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偏离度的上限规定。
一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浸淫近10年的人士也告诉记者:“比如农信社有季度、年度考核压力,资金变动往往影响资本充足率指标。达不到监管要求的时候,他们就会找一些丙类户代持,或者找其他一些没有指标压力的银行代持。这是规避监管。”
他举例道:“比如今年季度考核来了,我们会找保险、基金、券商代持,他们没有资本充足率考核指标。代持的价格可能会比同一类回购率要高一些。代持的成本是30-40个BP,就是给他们30-40个BP的回报。”
这也是为什么每到季末、年末,就有个别债券出现明显的价格波动。
【猫腻四:重复代持放大杠杆】
通过买入债券,找人代持,账户获得留存资金。继续买入债券,找人代持,重复操作,资金可以放大到数倍,获得超额收益。但是,这种行为在债券市场低迷中往往容易露陷。
据业内传闻,万家基金固定收益部邹昱管理的债券基金代持规模被放大一倍,因后续申购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接回债券而出事。
【猫腻五:“老鼠仓式”送钱】
除了以上几种比较隐秘的违规行为以外,甲类、乙类户通过“低价卖出、高价回购”的形式与丙类户交易,直接进行“老鼠仓式”的送钱行为,则更加赤裸裸。
但是由于这将拉低甲类、乙类账户的产品收益,犯案痕迹过于明显,同时伤害本身机构的利益,目前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