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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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6:07
女子投保两年后患癌,15万保单被拒绝,起诉*也被驳回。
案发经过
2017年,武汉市的刘某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保险,保额15万,合同约定,如果刘某确诊重大疾病,将赔付100%的保额,两年之后,刘某在人民医院检查出患有甲状腺癌,幸而通过手术出院,痊愈之后,刘某想到自己曾经购买过保险,于是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保险公司在抽调病历之后,发现刘某因为高血糖入院治疗,但是在保险合同的健康告知当中,并没有对此进行声明,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为理由拒绝赔付保险金。
业务员的锅
其实刘某在投保之前已经将自己因高血糖住院的事实告知了业务员,并且在投保时也曾经和业务员咨询过,业务员的答复是高血糖病史并不碍事,所以刘某才会投这份保险。很明显是业务员,为了让刘某投保,欺骗了刘某,而*经过审理之后,认为刘某所提供的聊天记录大部分都是语音,不能被作为证明材料,之前让刘某投保的业务员也已经离开了保险公司,很难证实刘某的证据是真的。所以*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刘某的诉求。
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
我有一个表婶,生下一个女儿之后,不知怎么回事,两次怀孕都是宫外孕,业务员得知我表婶的情况,就劝我表婶投一份保险,说如果以后还有这样的情况,保险就能进行赔付,在业务员的百般推荐之下,表婶就投了一份保险,可是当表婶再次因宫外孕住院的时候,业务员却告知无法赔付。并且还告诉表婶,任何保单都不保宫外孕,表婶觉得自己受到了很大的欺骗,愤怒之下,选择退保。这样的业务员真的让人非常愤怒,为了自己的业绩,无视顾客的权益,让顾客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件总结与反思
现在很多人的保险意识确实都很强,投一份保险确实能够给自己和家人加一份保障,可是现在人们对保险的信任度不够,就是因为很多业务员为了吸引顾客投保,做出了很多无用的宣传,说得天花乱坠,到最后顾客真正需要的却无法进行赔付。保险是称得上是好东西,但是保险绝对不能随意购买,在购买之前不要听信业务员的一面之词,而是应该自己认真的阅读保险的合同和条款,确认自己的条件是否适合购买这份保险,必要的时候还应该咨询专业人士。购买保险也一定要买适合自己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投保,千万不要听业务员的强力推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6:08
一.女子投保两年后患癌,但是保单理赔被拒赔女子投保两年后患癌,15万保单理赔被拒,且起诉*也被驳回
据报道,该女子在当地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5万元,保终身,合同约定被保人不幸确诊重疾或达到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将赔付100%保额。在购买两年后,该女子在医院就诊时被查出患有甲状腺癌,在经过手术治疗后痊愈,出院后被保人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要求赔付15万元。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中,抽调了该女子病例后发现,她曾在十年前因高血糖入院治疗过,但在保险合同的健康告知中却并未对此进行声明,保险公司便以其带病投保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该女子声称自己在投保时向当时的业务员咨询过自己高血糖病史和住院治疗事实,但是业务员并不专业,告知这并不会影响投保和后期赔付,所以她在健康告知中就没有勾选高血糖病史。该女子以保险公司过失为由,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5万元,当然最终*经过审理后,以该女子证据不足,无法证明保险公司未如实告知为由,驳回了她的全部诉求。
二.理赔被拒,该女子和业务员都有责任根据该女子提供与业务员的聊天截图,确实有告知高血糖病史,业务员也没有就合同内容详细解释清楚高血糖病史有可能被拒赔,也许是业务员不够专业,也许是为了达成业绩没有告知,但是该女子做得不对的地方是在健康告知中没有勾选高血糖病史,也就是说她在签署合同中,对保险公司隐瞒病情,并且在签署合同时没有认真读过保险合同,其实重疾险的合同中都有明确地告知被保人隐瞒病史会拒赔,因为这个险种对被保人的身体健康要求是非常严苛的,如果勾选高血糖病史,也许会被安排体检,由保险公司核保部门进行审核是否承保,如果告知病史仍然承保的情况下,该女子患癌是可以理赔的, 但是错就错在被保人本身在签署时没有勾选病史,所以保险公司拒赔和*驳回起诉都是合情合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6:08
事情的最终结果还是给了这个女子一定的赔偿金额,我觉得这样的保险公司真的是太过分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6:09
根据官方媒体报道,是因为该女子投保时信息填写错误,导保单失效,所以保险方不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