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题目,我觉得答案应该是C,按照物权法107条的意思应该是C,请大家帮我看一下,谢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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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06
物权法107条说,受让人通过拍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
人所付的费用。这个意思不是就是说权利人有权取得所有物吗?大家帮我理解一下,善
意取得我还是明白的,但是物权法107条我认为是,遗失物的权利人可以对抗善意取得
的人,就是权力人有选择权,可以取回原物给予善意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取回原物再向
无权处分人追偿,也可以直接向无权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物权法》第107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
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
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
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
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这篇文章也是说明107条可以对抗善意取得之人:
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35296
这一条是类似的题目: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9629485.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06
按照物权法107条中,“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追索期限两年,过期后由善意取得之人拥有所有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07
lz怎么可能是C呢,怪不得没人来回答你的问题,看来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善意取得!因为甲是通过正规途径获得手表的,适用善意取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08
甲是善意取得,属于正规途径,而丁已过了标的物的领取期限,所以甲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