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和生活贫困有在国家法规里有认定标准吗 另外居委会有没有义务开生活困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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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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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52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经*审定并于同年10月1日在全国施行。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追问好像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