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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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7:08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保卫、政务公开、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会务组织、重要文稿起草;组织办理*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协调、督办各类信访事项;负责实施对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党群、教育培训、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等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工资福利考核科(挂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考核工作;牵头推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休退休*,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工资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统一发放工作;负责监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执行情况;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连续工龄的审核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离退休费核定与调整;负责核定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工资标准;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的*拟订和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科及科以下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对区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承担市对区目标管理考核的协调汇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科及科以下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人才开发科
(五)社会保险科(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有关*,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职工工龄、缴费年限认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的核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和药店定点资格认定和考核,指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负责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六)劳动关系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再就业工作;拟订劳动关系协调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企业工资宏观**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内部分配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负责全区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负责企业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工作;拟订全区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等级考核和技术考评工作;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审批标准;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局有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指导、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录、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财务科(挂会计核算分中心牌子)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征缴、管理、调剂、运营、支付和保值增值等进行监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财务统计、分析工作;拟订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