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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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0:48
人防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使用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以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或者连同地面建筑整体购置的防空地下室,平时由投资者或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在和平时期,开发商可将人防地下室作为车位以出租等方式转让使用权,收取利益。
人防车位购买建议
如果开发商将地下的人防工程建设成车位后卖给业主,其实卖的只是车位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因此以这种方式购买的车位是办理不了产权证书的,这样一来,业主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开发商将人防工程作为地下车库,对业主开展停车服务,仅限于出租,不得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