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9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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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1:11
“流押条款”只是部分无效。部分无效:抵押合同中的流押条款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流押条款,也只是该条款无效,而不能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举个例子:
比如,您是提供贷款的一方,提供给A 100万元,A以自己的一辆100万元的汽车提供抵押,说到期不还款的时候该汽车直接归您所有,然后一笔勾销,在借款期间内,A玩命儿的开这辆车,绕了地球一圈儿了。
回来时正好赶上借款到期,然后把一辆破车开到您家门前,跟您说,我还不起您100万元,这辆车给您吧,您一看,这车挡风玻璃都没了,轱辘就剩仨了。
又如,换过来,假设A提供给您100万元借款,您以自己100万元的房屋提供抵押,约定到期不还款时房子归我所有,您到期还真没钱还给我,A直接就把您从房子里赶出来了,然后说这房子归我了。
此时的城市房价正赶上飞涨,您的这个房子价值翻番,挂牌200万元都有很多买主疯抢,您此时眼巴巴的看着A将这房子倒手卖出了250万,借给您的钱不仅没赔,还反赚了150万。看到上面举的这两个例子,您是否惊出了一身冷汗?
不过别怕,民主法制国家是不会让这样的坏蛋得逞的,担保法律制度的该规定其实是保护您的,即流押条款无效。
扩展资料
(1)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是物权法禁止抵押双方当事人设立流抵押条款的强制性规定。物权法禁止设立流押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债务人、抵押人、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以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设立抵押权时,抵押人处于资金需求者的地位,往往出于急需,不惜以价值非常大的抵押物担保数额较小的债权。如果允许当事人设立流押条款,首先,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将获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债务人的利益将受到极大的损失,也违反了民法规定的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2)在抵押人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满足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时,抵押人可能会与抵押权人恶意串通,通过签订流押条款这种方式,来逃避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从而给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害。
(3)在抵押人不是债务人的情形下,债务人有可能与债权人串通,债务人到期故意不履行债务从而让债权人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如果抵押物是国有资产,那么还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流押条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1:11
只是部分无效。部分无效:抵押合同中的流押条款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流押条款,也只是该条款无效,而不能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扩展资料
(1)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是物权法禁止抵押双方当事人设立流抵押条款的强制性规定。物权法禁止设立流押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债务人、抵押人、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以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设立抵押权时,抵押人处于资金需求者的地位,往往出于急需,不惜以价值非常大的抵押物担保数额较小的债权。如果允许当事人设立流押条款,首先,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将获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债务人的利益将受到极大的损失,也违反了民法规定的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2)在抵押人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满足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时,抵押人可能会与抵押权人恶意串通,通过签订流押条款这种方式,来逃避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从而给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害。
(3)在抵押人不是债务人的情形下,债务人有可能与债权人串通,债务人到期故意不履行债务从而让债权人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如果抵押物是国有资产,那么还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流押条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1:12
比如,您是提供贷款的一方,提供给我100万元,我以自己的一辆100万元的汽车提供抵押,说到期不还款的时候该汽车直接归您所有,然后一笔勾销,在借款期间内,我玩命儿的开这辆车,绕了地球一圈儿了,回来时正好赶上借款到期,然后把一辆破车开到您家门前,跟您说,我还不起您100万元,这辆车给您吧,您一看,这车挡风玻璃都没了,轱辘就剩仨了。又如,换过来,假设我提供给您100万元借款,您以自己100万元的房屋提供抵押,约定到期不还款时房子归我所有,您到期还真没钱还给我,我直接就把您从房子里赶出来了,然后说这房子归我了,此时的城市房价正赶上飞涨,您的这个房子价值翻番,挂牌200万元都有很多买主疯抢,您此时眼巴巴的看着我将这房子倒手卖出了250万,借给您的钱不仅没赔,还反赚了150万。看到上面举的这两个例子,您是否惊出了一身冷汗?别怕,民主法制国家是不会让我这样的坏蛋得逞的,担保法律制度的该规定其实是保护您的,即流押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