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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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5:54
您好! 图书出版社和地理区域,差别不大
关于出版单位的设立,请您详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43号《出版管理条例》的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以上几条,已将您提出或没提出的问题都有解释。
一、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1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出资认缴承诺书
12、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登陆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郑州市工商局网址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另外,涉及到图书出版的问题,需要办理前置许可手续,具体按照以下办理即可!
65出版业《出版管理条例》
《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1.出版单位由*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省级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许可证:2.出版物印刷或复制业务,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许可;3.报纸、期刊、图书的全国性连锁经营业务由*出版行政部门审查批准;4.报纸、期刊、图书总发行由*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5.报纸、期刊、图书批发由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6.报纸、期刊、图书零售由县级*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7.出版物进口经营,由*出版行政部门核发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8.地图出版由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9.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设立由新闻出版署审批;10.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设立由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批;11.出版物发行单位由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