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9:5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19:10
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查名;
2、办理营业执照;
3、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变更经营范围(添加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相关医学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凭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其中一个为质量检测负责人);
2、质量监督检测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工作简历;(食品药监局老师过来场地核查约谈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检测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并本人到场);
3、所销售医疗器械对方生产厂家的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所销售医疗器械对方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5、所销售医疗器械对方生产厂家的委托销售授权书。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的;
(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医疗器械的;
(五)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的。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医疗器械,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经营、使用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流程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流程包括申请人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场检查并发出注销通知书,完成许可证的注销。【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缴...
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经营企业怎么申请免责
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经营企业符合要求即可申请免责。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发布,其中第六十六条增加了第二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为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日期模糊
您要问的是医疗器械日期模糊怎么办吗?按要求缴纳罚款。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生产日期模糊不清要罚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医疗器械货值不足1万元的2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货值1万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违反什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进行处罚
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中,国务院第650号令明确了相关规定。根据条例第四十条,任何企业或单位不得经营或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或已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根据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旦出现以下违规行为,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1. 生产、销售或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
医疗机构使用了无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限期的医疗器械该如何...
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处罚.货值不足1万元的2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货值1万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非法经营医疗器械涉嫌犯罪的界定
依据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章进行界定。第六十三条的第一三项规定以及第六十六条,都有明确说明各种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的情况下,该进行的处罚。在第七十五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
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
八、将第六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临床试验,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该机构5年内不得开展相关专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医...
朋友圈卖东西口罩违法吗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规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
二类医疗器械过期了国家有规定罚款多少吗
您好,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