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3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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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5 14:05
这个问题说简单也简单,说麻烦也麻烦!问题的关键在你的车子被交警扣下了!而他的只是电瓶车,着急的是你而不是他,每天还有付停车费!给你个建议!请切记以下几个关键!一、通常交警处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一般会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机动车即使无责的情况下都要做道义的赔付!二、通过你的描述,基本可以判断,交警在处理这个事故的时候你会付主要责任!因为你是右转弯,而他又是直行!(转弯让自行)这是常理!三、从减少自身损失的角度出发,你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为机动车基本都是全保的,而你的所有损失都会得到保险的赔偿!如果交警只认定你只有60%或者80%的责任,那么在解决这件事情的时候你也要全部垫付费用的!而你去报销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只会按交警的认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来做参考赔付的!也就是说要有40%或20%的费用是要你自己掏腰包的!要是你负全责保险公司也没办法也得全报的!四、请千万记住,本着治病救人为第一原则,你所垫付的所有费用只能而且一定是通过交警(并且交警会出具收据给你的)给付!你如果直接给了对方,那么这些费用到时候保险公司都不会承认的!五、这件事情涉及的伤害和费用比较大!对方也不会轻易的让事情快点解决的!除非你满足了他的全部要求!如果对方要求过于无理或者太高,那么让他去起诉你好了,(通常双方都不愿意到法院起诉的,因为时间拉的太长,对方至少要3个月才能拿到赔款的)这个属于民事诉讼不是刑事诉讼!所以不要太担心!法院判你赔多少你就赔多少!到时候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和赔付的单据到保险公司报销就可以了!最后祝你在这件事情上得到圆满的结果!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5 14:07
机动车需要负主要责任甚至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这里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在此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由于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损害的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因此,按此规定,能充分保护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是对那种主张“撞了白撞”的有力回击。
该法第76条还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这里虽有过错责任的体现,但从“减轻”一词来看,仍不失为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应当以适应无过错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原则。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
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5 14:11
你陪他5.6千左右就行了啊,只是撞烂了,修还不要5.6万呢,又不是撞死人,就5.6万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5 14:12
首先要看交警的事故责任判定。交警会给出一个事故双方的责任各是多少。如果你是负主要责任,那可能就会多陪点,如果对方是主要责任,你就可以少陪点。再来说说赔偿金额。赔多少不是他说多说就是多少的。难不成他说陪1000万就1000万啊。这主要是看双方的协商结果,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共识,事故双方有都对结果不满,这时候就有必要诉讼法律了。但协商时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