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9:5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09
不属于认识错误,认识错误是对于犯罪构成要件内的认识错误,如因果关系、对象错误等。本条中其并没有认识上的错误,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分量不足)而未能得逞。虽然也与行为人主观意志不一致,但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内容,因而不是认识错误。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09
能犯未遂。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10
这个是工具不能犯未遂。基于对工具的认识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中的一种),行为人误以为能达到某个犯罪目的,实际上用该工具不能达到。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10
个人认为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犯罪状态是未遂.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4:11
当然不是了,这位仁兄,如果药剂足的话,对方就死了,就是因为没死,才叫未遂,而且不是无意识犯罪,是有意识犯罪,只不过是巧合的放少了,不是自己主动把计量减少的。综上所述,肯定是以杀人未遂来判定,至于怎么判定就看对方态度,动机,年龄,还有被害人怎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