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坏公共设施逃逸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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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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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5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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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撞坏公共设施逃逸是可以吊销驾驶证的,并且保险公司也不能全额赔付。开车撞到公共设施必须报警备案,如果故意逃跑,情节轻微的可能触犯治安处罚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就犯了损坏公私财物罪,所以市民开车撞到公共设施时,最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报案并作出相应赔偿。对于撞到公共设施的交通事故,基本都是车主负主要责任,但还是要交警部门开具一张事故认定书,并且妥善保存。在事件发生后,车主应该出示交警确认的事故认证书、行车证、驾驶证和保险卡,交警便与保险公司协调,作出赔偿。但是,由于有很多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就选择逃跑,如果肇事车辆逃跑后,没有负责人员,那所受损的公共设施就找市政部门维修。此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未处理未报警就离开现场,很容易被定性为逃逸,这种情况下,交警会判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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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