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1:5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9:10
大家都知道中国汽车的方向盘都是在左边的,而不像日本,英国,香港汽车的方向盘在右边,因为他们的路的方向也是相反的。那么为什么超出看左边,会车看右边呢,接下来的文章里会告诉大家。(声明:此文章内容仅作为汽车爱好者感言发布,并不作为新闻内容发布)
因为中国是右侧行车,左舵驾驶。第一,由于内侧车道是快车道,外侧是慢车道。所以左舵驾驶的时候,就是左道是快车道,右道是慢车道。快车道超慢车道是合理的。第二,左舵驾驶的时候,对于右侧的来车视线比较差,对于左侧的来车视线比较好。所以此时如果右侧超车,左侧车道的驾驶员可能观察不到右侧来车,容易酿成事故。
在高速上,有专门的超车道,如果是文明驾车的话,一般在超车道上超车,这一点你应该能感觉到,当然实际情况还是有差异的,只要不出事故,也没人管你;
在高速拥堵时,从最右侧的硬路基通过(也叫超车),是非法的。实际上这是管理通道,警车等特殊车辆的紧急通道。所以,有可能要挨罚的,小心。
在普通的多车道上行使,如果没有规定超车道,行车道,只要不是实线,在超车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是可以在任意车道上超车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最容易误解也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在一个车道上超车,按照交规,超车应在左边完成,可就一个道怎么办?
大多数的理解会考虑借右边的非机动车道完成超车,这里就要注意了,如果没有事故发生,相安无事,如果有事故发生,交警就要判你违规,同时责任大小就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跟车,只有条件完全具备,确保没有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在考虑从右边的超车,不过还是要强调:这是非法的。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这条规定明确了机动车超车的道路情况是: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只要在这两种道路上,机动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超车,但是,只能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为什么不能从上述道路的右侧超车呢?因为我国的机动车驾驶座是在左侧,机动车通行规则是右侧通行。由于驾驶人是在左边,只要稍稍往左一点就可以看清左侧道路的情况,而右侧的道路就需要将车辆向右移动很大的幅度才能看清道路情况,超车时车速较快,而且极有可能在紧急状态下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右侧超车危险系数大。
另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只能从左侧超车,就对右侧超车的行为规定了罚则:从前车右侧超车的,交警可对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但是,以下情况不属于右侧超车,是变更车道的行为:首先是同方向两车道,前车和后车都在左侧车道行驶,后车向右侧车道变道,然后超过左侧车辆直行。其次是同方向两车道,前车和后车都在左侧车道行驶,后车向右侧车道变道,然后超过左侧车辆,然后再变道到左侧车道行驶。
城市道路的次干道、小街巷,低等级公路,由于道路比较狭窄,所以,没有施划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要一条机动车道的比较常见。因此,为确保安全,驾驶人在上述宽度有限的道路上行驶,不能从右侧超车。
应急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应罚款200元,记6分;而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1、在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时候;
2、车内乘客突发疾病;
3、开着救护车、救援车以及施工车辆等。
紧急车道适用有什么注意事项?
1、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2、其他人员一定要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3、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
4、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禁止检修车辆;
5、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交通法规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只有原则规定,没有违反什么规定负事故多大责任的具体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按照这个规定,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右侧超车是严重的危害安全通行的违章行为,如果对方没有危害安全通行的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右侧超车方负交通事故全责是理所当然的。
看完这篇文章呢知道为什么不可以从右边超车了吧,文明驾驶,争做文明好司机。(声明:此文章内容仅作为汽车爱好者感言发布,并不作为新闻内容发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9:10
大家都知道中国汽车的方向盘都是在左边的,而不像日本,英国,香港汽车的方向盘在右边,因为他们的路的方向也是相反的。那么为什么超出看左边,会车看右边呢,接下来的文章里会告诉大家。(声明:此文章内容仅作为汽车爱好者感言发布,并不作为新闻内容发布)
因为中国是右侧行车,左舵驾驶。第一,由于内侧车道是快车道,外侧是慢车道。所以左舵驾驶的时候,就是左道是快车道,右道是慢车道。快车道超慢车道是合理的。第二,左舵驾驶的时候,对于右侧的来车视线比较差,对于左侧的来车视线比较好。所以此时如果右侧超车,左侧车道的驾驶员可能观察不到右侧来车,容易酿成事故。
在高速上,有专门的超车道,如果是文明驾车的话,一般在超车道上超车,这一点你应该能感觉到,当然实际情况还是有差异的,只要不出事故,也没人管你;
在高速拥堵时,从最右侧的硬路基通过(也叫超车),是非法的。实际上这是管理通道,警车等特殊车辆的紧急通道。所以,有可能要挨罚的,小心。
在普通的多车道上行使,如果没有规定超车道,行车道,只要不是实线,在超车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是可以在任意车道上超车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最容易误解也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在一个车道上超车,按照交规,超车应在左边完成,可就一个道怎么办?
大多数的理解会考虑借右边的非机动车道完成超车,这里就要注意了,如果没有事故发生,相安无事,如果有事故发生,交警就要判你违规,同时责任大小就来了。
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跟车,只有条件完全具备,确保没有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在考虑从右边的超车,不过还是要强调:这是非法的。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这条规定明确了机动车超车的道路情况是: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只要在这两种道路上,机动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超车,但是,只能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为什么不能从上述道路的右侧超车呢?因为我国的机动车驾驶座是在左侧,机动车通行规则是右侧通行。由于驾驶人是在左边,只要稍稍往左一点就可以看清左侧道路的情况,而右侧的道路就需要将车辆向右移动很大的幅度才能看清道路情况,超车时车速较快,而且极有可能在紧急状态下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右侧超车危险系数大。
另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只能从左侧超车,就对右侧超车的行为规定了罚则:从前车右侧超车的,交警可对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但是,以下情况不属于右侧超车,是变更车道的行为:首先是同方向两车道,前车和后车都在左侧车道行驶,后车向右侧车道变道,然后超过左侧车辆直行。其次是同方向两车道,前车和后车都在左侧车道行驶,后车向右侧车道变道,然后超过左侧车辆,然后再变道到左侧车道行驶。
城市道路的次干道、小街巷,低等级公路,由于道路比较狭窄,所以,没有施划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要一条机动车道的比较常见。因此,为确保安全,驾驶人在上述宽度有限的道路上行驶,不能从右侧超车。
应急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应罚款200元,记6分;而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1、在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时候;
2、车内乘客突发疾病;
3、开着救护车、救援车以及施工车辆等。
紧急车道适用有什么注意事项?
1、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2、其他人员一定要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3、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
4、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禁止检修车辆;
5、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交通法规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只有原则规定,没有违反什么规定负事故多大责任的具体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按照这个规定,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右侧超车是严重的危害安全通行的违章行为,如果对方没有危害安全通行的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右侧超车方负交通事故全责是理所当然的。
看完这篇文章呢知道为什么不可以从右边超车了吧,文明驾驶,争做文明好司机。(声明:此文章内容仅作为汽车爱好者感言发布,并不作为新闻内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