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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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14
有的。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到现场调查处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2、撤离现场后,交通*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令第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