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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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32
“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 ! 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这个月的工作中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但我却必须面对现实,不仅仅要能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开创新篇章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思想上,主要是得益于公司领导和职能部室同事们的帮助;得益于公司干部职工之间团结共事,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维护班子的团结和整体效能的发挥积极努力,就这样,我从无限悔恨中走进出心里黑暗,尽管我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省文明工地检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总包方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组织原则,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以“八荣八耻”的学习和荣辱观教育为契机,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各施工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坚决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和*,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一位公司领导曾经说过,每个人对自己的经历都应该是无悔的。而我现在是在后悔中长大,在后悔中学会坚强,在后悔中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只希望在生命尽头之时能微笑的对自已说:后半身生我无悔了。请相信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 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只要这种意识不改变,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参考资料:http://www.fanwenyuandi.com/html/468.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32
假释都是有体会过监狱生活人,更能够懂得自由的宝贵。假释人员监外执行应该到社区矫正司法所进行服刑,思想汇报是监管的一部分,所以一定要写好。没写好一样会和撤销缓刑一样被撤销假释。
社区矫正不守规 撤销缓刑狱里蹲
2019年7月2日,济南高新*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但考虑其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9年7月22日,执行机关济南历下区司法局依法对徐某某开展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内,服刑罪犯徐某某本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却多次触犯条例,屡教不改。
执行机关于2020年5月28日书面向本院提出:2019年8月初,社区服刑人员徐某某未按要求上交思想汇报,存在凑数字,内容重复单一。执行机关对其作出第一次警告,随后提升监管级别加强对徐某某的监管教育;2020年3月底,执行机关发现徐某某长期未随身携带定位手机,违反社区矫正定位监管规定;存在多次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徐某某作出第二次和第三次警告。执行机关多次接到针对徐某某涉嫌欺诈或诈骗行为的情况反映,也曾安排监狱*对其进行过训诫。现徐某某又因涉嫌诈骗罪被*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执行机关认为,徐某某服刑在矫表现极差,在受到三次警告处分和多次训诫谈话后仍不改正,且徐某某重新违法犯罪风险极大,对其继续进行社区矫正已失去效果和意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对罪犯徐某某撤销缓刑。
审判结果
本院经审理认为,罪犯徐某某未按要求书写思想汇报,存在内容重复单一,多次违反法规,不配合接受监督管理,受到三次警告仍不改正,其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决对其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官说法:
济南高新*张钊法官提醒:缓刑制度能够使犯罪分子感受到法律威慑的同时,避免被执行短期自由刑而造成的与社会脱节、罪犯间交叉感染等弊端,发挥惩罚、教育、改造相结合的社会作用。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履行判决书、裁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真诚悔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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