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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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49
乔某准备起诉张某的饲料加工厂噪声、粉尘、废气污染环境并对其造成损害,现乔某已有以下证据:(1)村委会出具的张某的饲料加工厂开设在乔某家隔壁的证明;(2)其他村民关于饲料加工厂机器日夜运转、噪声扰民的证词;(3)环保部门关于饲料加工厂噪声排放超标的结论;(4)县医院关于乔某因噪声影响导致神经衰弱的诊断证明。问:乔某欲得到*的支持,还需准备哪些证据?张某抗辩,需准备哪些证据?
依法分析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加害人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不再成为诉讼证明的对象。此外,由于环境污染行为的复杂性和渐进性、损害后果的潜伏性和广泛性,环境污染情况极为复杂,而受害人的人力、物力都是有限的,如果按照一般诉讼程序由受害人举证因果关系,受害人的救济通常都难以实现。
为保证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样,实际上受害人根本无须就因果关系的存在提供证据,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所以,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受害人需要证明的有:加害人有污染行为,并且存在损害结果。加害人主张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的,则需要证明:存在法定免责事由,或者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村民乔某已就饲料加工厂噪声污染提供了比较充分的证据,其中第(1)、(2)、(3)项证据充分证明了饲料加工厂存在噪声超标、污染环境的行为,第(4)项证据证明了噪声已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存在损害事实。因此,乔某对其主张的噪声污染环境并致人损害的举证已比较充分,能够得到*的支持。但是,乔某对其诉讼请求中的粉尘、废气污染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环境污染行为和损害事实的存在,这部分缺乏证据的主张是无法得到支持的。张某抗辩可以通过证明乔某的损害和自己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来主张免责;同时,由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将超过排放标准规定为环境污染事实的构成要素,因此他还可以通过环保部门证明噪声排放符合标准来主张不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但本案中,乔某已有环保部门的证明,张某想通过此种方式抗辩是比较难的)。
技巧提示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噪声引起的心理影响主要是烦恼,使人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因噪声干扰引发民间纠纷等事件是常见的。吵闹环境中儿童智力发育比安静环境中低20%。噪声导致胎儿畸形,鸟类不产卵都有事例。
噪声污染主要有以下几种: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汽车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49
乔某准备起诉张某的饲料加工厂噪声、粉尘、废气污染环境并对其造成损害,现乔某已有以下证据:(1)村委会出具的张某的饲料加工厂开设在乔某家隔壁的证明;(2)其他村民关于饲料加工厂机器日夜运转、噪声扰民的证词;(3)环保部门关于饲料加工厂噪声排放超标的结论;(4)县医院关于乔某因噪声影响导致神经衰弱的诊断证明。问:乔某欲得到*的支持,还需准备哪些证据?张某抗辩,需准备哪些证据?
依法分析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加害人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不再成为诉讼证明的对象。此外,由于环境污染行为的复杂性和渐进性、损害后果的潜伏性和广泛性,环境污染情况极为复杂,而受害人的人力、物力都是有限的,如果按照一般诉讼程序由受害人举证因果关系,受害人的救济通常都难以实现。
为保证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样,实际上受害人根本无须就因果关系的存在提供证据,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所以,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受害人需要证明的有:加害人有污染行为,并且存在损害结果。加害人主张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的,则需要证明:存在法定免责事由,或者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村民乔某已就饲料加工厂噪声污染提供了比较充分的证据,其中第(1)、(2)、(3)项证据充分证明了饲料加工厂存在噪声超标、污染环境的行为,第(4)项证据证明了噪声已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存在损害事实。因此,乔某对其主张的噪声污染环境并致人损害的举证已比较充分,能够得到*的支持。但是,乔某对其诉讼请求中的粉尘、废气污染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环境污染行为和损害事实的存在,这部分缺乏证据的主张是无法得到支持的。张某抗辩可以通过证明乔某的损害和自己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来主张免责;同时,由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将超过排放标准规定为环境污染事实的构成要素,因此他还可以通过环保部门证明噪声排放符合标准来主张不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但本案中,乔某已有环保部门的证明,张某想通过此种方式抗辩是比较难的)。
技巧提示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噪声引起的心理影响主要是烦恼,使人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因噪声干扰引发民间纠纷等事件是常见的。吵闹环境中儿童智力发育比安静环境中低20%。噪声导致胎儿畸形,鸟类不产卵都有事例。
噪声污染主要有以下几种: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汽车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9:49
乔某准备起诉张某的饲料加工厂噪声、粉尘、废气污染环境并对其造成损害,现乔某已有以下证据:(1)村委会出具的张某的饲料加工厂开设在乔某家隔壁的证明;(2)其他村民关于饲料加工厂机器日夜运转、噪声扰民的证词;(3)环保部门关于饲料加工厂噪声排放超标的结论;(4)县医院关于乔某因噪声影响导致神经衰弱的诊断证明。问:乔某欲得到*的支持,还需准备哪些证据?张某抗辩,需准备哪些证据?
依法分析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加害人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不再成为诉讼证明的对象。此外,由于环境污染行为的复杂性和渐进性、损害后果的潜伏性和广泛性,环境污染情况极为复杂,而受害人的人力、物力都是有限的,如果按照一般诉讼程序由受害人举证因果关系,受害人的救济通常都难以实现。
为保证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样,实际上受害人根本无须就因果关系的存在提供证据,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所以,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受害人需要证明的有:加害人有污染行为,并且存在损害结果。加害人主张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的,则需要证明:存在法定免责事由,或者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中,村民乔某已就饲料加工厂噪声污染提供了比较充分的证据,其中第(1)、(2)、(3)项证据充分证明了饲料加工厂存在噪声超标、污染环境的行为,第(4)项证据证明了噪声已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存在损害事实。因此,乔某对其主张的噪声污染环境并致人损害的举证已比较充分,能够得到*的支持。但是,乔某对其诉讼请求中的粉尘、废气污染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环境污染行为和损害事实的存在,这部分缺乏证据的主张是无法得到支持的。张某抗辩可以通过证明乔某的损害和自己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来主张免责;同时,由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将超过排放标准规定为环境污染事实的构成要素,因此他还可以通过环保部门证明噪声排放符合标准来主张不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但本案中,乔某已有环保部门的证明,张某想通过此种方式抗辩是比较难的)。
技巧提示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噪声引起的心理影响主要是烦恼,使人激动、易怒、甚至失去理智,因噪声干扰引发民间纠纷等事件是常见的。吵闹环境中儿童智力发育比安静环境中低20%。噪声导致胎儿畸形,鸟类不产卵都有事例。
噪声污染主要有以下几种: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汽车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