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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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1 02:53
是的。上海交通委便出台了《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关于合乘定义,明确提出了“合乘出行也称拼车、顺风车,是由提供合乘出行驾驶员通过合乘服务信息平台预先发布合乘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驾驶员的车辆合乘出行、合乘者分摊部分合乘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具体到合乘出行责任,《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了“合乘出行作为驾驶员和合乘者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如此看来,顺风车不同于网约车,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
简介:
更早之前,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做客上海交通广播时曾提出,未来上海出租汽车的市场格局,应该包含专车、顺风车、拼车等等。其中顺风车、拼车,必须是非盈利的。可见,其实在发展之初,顺风车与专车等网约车就是两种事物。并且,对于当时上海出现的顺风车,这位负责人也表示交通主管部门鼓励创新,同时强调要依法合规。
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到,长期以来,顺风车在上海就一直是获得鼓励、支持的创新出行方式。而顺风车“非经营性客运”的定性,也使车主在不慎发生事故时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例如上海金山区的一位顺风车车主遇到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曾以“从事营运活动”为由拒绝赔偿,不过*后来还是判决保险公司负责赔付,无形之中使广大顺风车能够更好地服务大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