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属于铁饭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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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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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9:35
首先,笔者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消防员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而是具有特殊行政编制公职人员,不能干到退休,与部队士官一样也面临二次就业。(PS:消防救援队伍分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管理指挥人员是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消防员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
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以下内容均可从网络获得,不涉密,另有笔者掌握的部分情况不适合公开,此处不提)。
大家印象里,消防一直是现役部队,什么时候转的呢?
2018年3月,**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提出:
*消防部队不再列*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20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出台。
2018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自此消防员招录归地方。
上述三个文件都能够在网上找到,不涉密,笔者将根据这三个文件分析消防员的身份。
第一个文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最容易产生误解,"*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很容易让人觉得消防员是公务员,因为“行政编制”就是“公务员”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是,根据后两个文件以及笔者了解到的实际情况,确并非如此。
第二个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明确,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为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而消防救援衔授予对象包括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消防员。也就是说,消防员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但同时,有一条留了隐藏的含义,那就是第二十三条:消防救援人员退休后,其消防救援衔予以保留。消防救援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退出消防救援队伍,或者调离、辞职、被辞退的,其消防救援衔不予保留。这个“退出”在公务员和事业编里是从未出现过的*,这就是参照士官为消防员留的*接口。
第三个文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是由*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这就能说明一个问题:消防员不是公务员。因为国家公务员局已划归中组部,如果是公务员,则中组部必然参与发文。*发,就说明消防员不是公务员。
那么,是不是事业编呢?
还要对第三个文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进行分析。该文件中起码有三个地方能够说明消防员不是事业编:
第一,文件名称叫“招录”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里已明确,除了国家*性安置、上级任命、涉密岗位外都要公开招聘。使用“招录”不符合事业单位进人*规定。
第二,文件第十条规定,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事业单位目前实行的是聘用制度,签订的是聘用合同,通过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接收协议明显和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符。
第三,文件第十一条规定,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情形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文件都是很规范的,如果属于事业编,就不是“参照”,也不是仅参照第二十七条,而是要完全执行了。
最后,消防员值不值得干呢?
笔者对消防员的权利义务和待遇研究后认为,消防员与现役部队士官的各方面权利义务、待遇等基本一致,除划归地方,由现役部队转为“准军事化组织”外,没有太大区别。如果能接受进入部队干士官,就能够接受干消防员。当然,笔者只是分析和建议,主要得看个人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