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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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3:32
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3:30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3:33
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3:37
这恐怕难了,第一点,是你没有劳动合同,老板可以不认同你是他的员工,第二,没有工资条,只能算是口头协议,(就是你是临时工,给你临时工钱的问题了),但是要赔偿的话,恐怕没戏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03:36
要区分情况分别对待,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除非存在法定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特定情形外,通常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从案情介绍上分析,你的问题应该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这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作为劳动者首先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剩余期限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