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4:0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00:17
不合法。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改签劳务派遣,通常是企业为了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降低用人责任的一种手段。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改签为劳务派遣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赔偿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00:18
将劳务派遣工改为劳务外包工,是没有法律禁止的,即为合法。
只要所在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着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保,这就没有任何问题。实际上,更改用工形式也是所在企业的一个自由,但前提是按企业时发放工资。
营改增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其中: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在上述条款解释下,岗位外包和劳务派遣一样,可以享受差额纳税*,这便为劳务派遣转岗位外包铲除了障碍,让劳务派遣转岗位外包更具有操作性了。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和岗位外包的共同点:用工单位均无需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都是规避对用工编制、工资总额的控制的手段,一般情况工作地点都是在用工单位。
通过劳务派遣和外包的比较,劳务派遣转外包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是最小的,也最具操作性。不管是国企、外资和民营企业,将劳务派遣员工收归自有是很困难的,而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转换成外包才是大势所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劳务派遣临近“新政”关口 数千万派遣劳力何去何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00:1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好,到期后转外包是合法的,只要所在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着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保,这就没有任何问题。实际上,更改用工形式也是所在企业的一个自由,但前提是按企业时发放工资。
营改增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其中: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专用*,可以开具普通*。在上述条款解释下,岗位外包和劳务派遣一样,可以享受差额纳税*。
您好,请问您这边还有其他需要我帮助的吗?有的话都可以说的哦,我很乐于帮您解决任何问题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00:19
不合法,这是企业规避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0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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