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主治医师职称,但执业医师未满五年,能开诊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2:59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36
之前中医诊所备案制,让中医馆的投资走向“风口”,简化了办事流程,全国各地也掀起了备案开诊所的热潮。
*的放开所有中意人都跃跃欲试,但得明白备案的关键点,不是你有医师资格就可以开办诊所,一定要记住以下这四种情况是不可以备案开诊所的:
中西医结合专业不能备案开中医诊所
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一定年限者就可以开办中医诊所,而中西医结合专业虽然属于中医类别,但基于执业范围的*,中西医结合专业确实不能开中医诊所,但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开展中西医结合诊所。
取得执业医师未满3年者,不可备案开诊所
需要强调的是,开办中医诊所和开办中医(综合)诊所对执业医师工作的年限的要求不同。
开办中医(综合)诊所对医师的要求是: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开办中医诊所,即备案、100%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诊所,对医师的要求是: 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体健康。
所以,取得执业医师证后,至少有3年执业经验才可以备案开诊所。
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不能开诊所
这个问题也是老生常谈了,这里就不赘述了,总之,执业助理医师不具备独立开展诊疗服务的能力,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中对人员的要求。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不能开办中医诊所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不能开办中医诊所。
在《中医药法》实施前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不可以开办中医诊所,其可以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只有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才可以备案开诊所。
必须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诊所才合法
其实,国家对创办中医诊所的*很少,只要你达到要求,很快就可以拥有一个自己的诊所,但是中医诊所备案制不是你准备好场地、设施,满足条件就可以直接开业的,一定要走“备案”的流程。
近期就有很多中医诊所因为没有备案而被罚,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举办中医诊所条件的,将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只有备案人在拿到《中医诊所备案证》后才可开展执业活动,没有备案证可就是违法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36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三、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申请人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完毕,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五、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七、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必须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八、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需具有相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3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可以的。
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一定年限者就可以开办中医诊所,而中西医结合专业虽然属于中医类别,但基于执业范围的*,中西医结合专业确实不能开中医诊所,但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开展中西医结合诊所。
取得执业医师未满3年者,不可备案开诊所
需要强调的是,开办中医诊所和开办中医(综合)诊所对执业医师工作的年限的要求不同。
开办中医(综合)诊所对医师的要求是: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开办中医诊所,即备案、100%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诊所,对医师的要求是: 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体健康。
所以,取得执业医师证后,至少有
提问西医全科主治医师
回答可以的
提问全科主治医师能否开诊所(执业未满5年,已经3年多。
谢谢
回答客气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37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当地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38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三、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申请人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完毕,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3383961行审核,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五、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七、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必须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八、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需具有相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