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3 11:5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06:40
基础退休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06:41
是还没退休正在准备退休的人员吗?如是,如果你会计算,给你公式自己算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06:41
员工以个人名义办理
一、办理流程
申请一窗受理—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医疗保障部门、公积金部门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材料后就涉及养老保险退休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短信送达申请人办理结果,并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寄送书面结果;
(三)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养老保险办理结果推送给医疗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就医疗视同缴费年限进行审核,短信送达申请人办理结果;
(四)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养老保险办理结果推送公积金审批部门,公积金审批部门就公积金领取进行审核,短信送达申请人办理结果。
二、所需资料
1、女职工退休年龄告知单
2、本人选择退休年龄的书面意见
3、《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4、本人借记卡
5、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职工档案
三、办理地点
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64号)
四、申请条件
在省内同一统筹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需办理退休手续和提取公积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