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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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6:10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的规定,无信号灯交叉路口,让右方车辆先行,未让行发生交通事故的,左方车辆全责或主责。如果对方速度过快,那么对方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