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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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6:42
一般情况下,签了认购协议书就生效了,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6:43
一般因买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更名解决。
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或者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
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你去与开发商商量,他们一般会以已经签订定金合同为由,没收你的定金,这时你该怎么办?其实要全额拿回定金非常简单。其实你仔细看一下定金合同的有关条款。
在定金合同里都有第七条第1款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乙方(购房者)可以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开发商)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6:43
我2019年3月份签了认购协议,交了5万定金、现在不想买了,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