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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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2:03
行业自律对违法行为实施自律惩戒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行业自律的目的对成员单位实施自律管理和自律惩戒,从而督促和推进成员依法合规经营,其核心是自我约束和自我管制。从权利来源看,行业自律组织(大多是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对会员的管理权与惩戒权来自会员的自我权利让渡;如果没有会员的权利让渡,就没有自律存在的空间。至于向谁让渡权利、让渡什么样的权利、让渡多大的权利,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都是可以的。在法治社会里,排除非法定机构的干涉是任何社会主体都拥有的权利。具体到保险业,保险公司有权排除法定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对自身违法行为实施惩戒。但是保险公司可以把这种排除权让渡给自律组织,接受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与惩戒。这种让渡是私法主体的自由行为,并未排除公法上的管辖;而尊重私法主体意思自治是法治社会处理*国家与市民社会互动关系的基本准则,因此行业自律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并不违法。高文认为江苏保险业把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按照违反自律公约处理,从而使这些违法行为逃脱制裁,这是对行业自律一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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