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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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8:14
在人们眼里,小偷就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谁愿意背上小偷的恶名呢?更何况是被老师和同学集体“选”出来的。只因为在捐款箱前站了一会儿,捐款箱里的钱不翼而飞了,就把“小偷”的帽子扣在了他的头上。这个结果竟然是他所在班级的同学们在老师的主张下投票“选举”出来的,让人感到荒唐。我们学的课本知识中讲要建设法治国家,而“依法”的最基本要求就是用证据说话,如果不讲事实依据,仅凭大家“众口一词”的意见,就把小偷的名声随便加在别人头上,在捐款箱前站了一会儿就被怀疑拿了捐款,理由简单可笑,不合逻辑。当众搞这样的“选举”,必定会严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人民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职责是育人,而不是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