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公安”是一回事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6:04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1:11
不是。
了解相关历史的人都知道,“*”和“*”不是同一个概念,如果不了解的话可以看看《*法》。《*法》第二条说得很清楚,*包括人民*(民警)和司法*(法警),其中民警包括*、监狱*、*三个系统的*,法警包括人民*和人民*两个系统的*。
所以*只是民警的一部分,而民警又是*的一部分,*和*不是一回事,就这么简单。
再说点其他的:楼上已经有很多朋友慷慨作答了,但是正确的确实不多,我再来废话几句,就当是交流好了
楼上“饶天纂”朋友的说法有误,“*”并不是外来语,“*”反倒是老外的词汇。
“*”一词古已有之(《汉书》里就有“密使*不欲宣露也”的内容),早先是个动词、意思是“警之于先,察之于后”;1912年,国内的巡捕和袁世凯创办的巡警改称“*”,“*”从此成为名词,指一种行业和从事这种行业的人。
“*”起源于法国大*时期的“公共安全委员会”,后来很多国家把自己的*机构称为“*”,比如我国、日本、以色列、越南、北高丽棒子等等;
1927年,老蒋把国内各省、市、县的*机构改为“*”,“*”一词在我国出现(八一起义时朱老总就是南昌市**);
1938年,CCP组建了自己的第一支*队伍,叫做“陕甘宁边区人民*队”、简称“边警”,次年又改称“*机关”、CCP*被称为“*人员”,据称是为了和KMT的“反动*”起到区分作用。
所以,港片上从来没有*是因为香港本来就没有*,这和“土”或者“洋”没有任何关系;从很多港片的内容来看,香港人确实认为“*”很土,这是因为他们无知。
六楼“中顾网鲍毅律师”的内容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抄来的,不说也罢,这种“律师”是真是假很值得怀疑,是假的也就罢了、是真的就实在太丢人了。
有几位朋友说交警不是*,这也错了。
*系统有个警种叫做“交通管理”,最高机关是*交通管理局(*十七局)、各*厅设交通*总队(省厅交管局)、市局设交通*支队(市局交管分局)、支队以下分别是大队和中队。
所以交警也是*民警。
一楼“jt7766”朋友说“*有武装与非武装之分”,呵呵,又错了。
其一:何谓“武装*”?这里的“武装”是指武装力量(就我国而言就是部队),所以之前提到的那五个系统的*基本上都是“非武装*”,而这些非武装里也有很大一部分不是*。
其二:武装*其实不是*——武装*就是*,1982年以前是执行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后来为了顺应形势而被转隶、转隶之后又因为任务有一定的*性质而被命名为“武装*”。但是我国的*都具有司法权或同时具有执法权和部分司法权,而*完全不具备这些职能,连执法主体都不是当然也就不是*了。1985年,*基建工程兵部队转隶到*部队,这些部队就更不是*了、连*性质都没有——当时搞大裁军,这些部队要裁又不能真裁,所以放到*那边托名“*”了。
不过*里也有一些真正的*,那就是边防部队和消防部队,这些部队的警官(不包括士兵)也是具有行政执法权和部分司法权的,只不过他们是不归*管的*——*序列的一部分是*部队,也就是内卫、黄金、交通、水电、森林五个警种、隶属于*总部,另一部分是边防、消防、警卫三个警种,后面这三个被列入*序列但是和*总部没有隶属关系,他们隶属于*、称为“*现役部队”。
所以啊,用*来举例是不能说明问题的,何况*序列里本身就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1:12
*和*名称的由来
在我国,每个部门尤其是官方部门都有着自己惯用和法定的名称,如各级*,相对应的是公务员;各级人民*,相对应的是检察官;以及负责审判的人民*与法官等等。一个例外的情况是:*系统一直保持着两个名称:*和*。两个名称的混用不仅使一般老百姓感到迷惑,连系统内部很多人都说不清楚原因。
在两个名称的具体使用上也是各有不同。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使用了“*”的名称;各级*机构则一直在用着“*厅”、“*”的名字;警车上有的漆涂了“*”两字,有的则是“*”加“police”或者“*”加“police”;*民警警服臂章上则统一成最上边是“*”,中间是“police”,下边是“*”;在执行任务需要表明身份时有的说“我们是*”,有的则说“我们是*的”;系统内部写文件、报告等材料时一般使用“广大民警”的说法,社会上对*系统成员习惯性的称呼一般是“*”与“*人员”混用,对其他系统如*、监狱等从事*工作人员则单称“*”。
曾有人为“*”与“*”两名称并行现象作过辩解。他们认为:*是指公共安全(publicsecurity)或者社会安全(socialsafety),即人类社会的稳定、安全和秩序。*是指对人类社会稳定、安全和秩序的守护,即对于侵害社会安全的事物的预防、察知、警报和即时抗击,也就是说只有负责治安行政工作的人才是*(这里的“治安”是从广义上讲的)。所以一般来讲,“*”是“*”的一个子概念,所有的*都是*人员,但*系统中从事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不是*。而监察部门、纪委甚至一些保安公司虽然未被列入*序列,但一直从事着部分*的职能。
上述煞费苦心的解释有的过于牵强,有的如“保安公司也承担*职能”的说法更是匪夷所思。其实,至少从我国*系统现实情况来看,“*”与“*”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区别,之所以造成两名称并行的情况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因素。
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名称是在1939年2月,为了从名称上与伪政权*机关有所区别,在**处发布的《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中,要求各边区行署设*或保安处,在各县设*。建国后,1949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会议确定了使用“*”的名称。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有关机构职能调整、国际交流、交往等各方面的原因,“*”的称呼开始在一些场合恢复使用,并得到迅速推广,直至1995年颁布的《人民*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该法第二条第二款对人民*的范围作了界定,即“人民*包括*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和人民*、人民*的司法*”。从中可以看出,*机关所有成员都属于人民*。从法理上理解,由于法律的明确规定,“*”仅仅被用于机构的名称,对*机关个体成员准确的称呼应为“*”,“*”、“*人员”等都是不规范的。
即使是机构的名称,单从字面的含义上去理解,“*局”的叫法似乎要比“*”等更直观、易理解一些,能够避免在交流尤其是国际交流时的词汇障碍;同时也更符合逻辑,能准确地界定由众多不同职能和职责的人民*个体组成的这个群体的内涵。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的曾用名,而不是现在的别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1:12
*和*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一样,以前我国的*叫*,后来*系统改制后脚改称为*,但由于习惯叫*了,也有部分人没有改口
武装*全名叫中国武装*部队,跟*不同,*是军队编制和管理,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和经常混为一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1:13
*有武装与非武装之分;*是“维护公共安全”之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1:14
不是!交警也是*!*代表的是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