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诈骗案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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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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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3 01:43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以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到1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到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指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体要件是指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是指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
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诈骗罪认定: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