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根据的哪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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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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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3:31
软件产品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退征即退办法。
( 摘自财税[200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