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质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关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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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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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2:06
①物权包括他物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
②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④抵押权和质权: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其动产优先受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2:06
1、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其卖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抵押不必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债务人可以继续占有抵押物并取得使用收益;抵押权人仅就抵押物的价值使自己的债权获得担保。
2、质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移转给债权人占有的,作为债权担保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所得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合同占有担保财产的债权人叫质权人,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叫出质人,担保财产叫出质财产。当事人之间设定质权,必须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即出质人必须将出质财产转移给质权人直接占有。
3、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债权人可对该财产予以扣留;超过法定期限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以留置财产折价受偿,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受偿的权利。
区别是:抵押权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质权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留置与前二者的区别在于,抵押与质权的实现必须将抵押物或质物拍卖用所得价金来抵偿,而留置可以将留置物直接用于抵偿。留置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在留置权存在的情况下,留置权人最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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