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是老公的名字卖房委托给老婆还需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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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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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7:44
如果是委托卖房的话,是必须要公正的,即使双方是夫妻关系也需要公证。没有公证书,房管单位不认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公证的流程有: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7:44
你好,如果是委托卖房的话,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即使双方是夫妻关系也需要公证。如果没有公证书,房管单位是不会认可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望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7:45
房主是老公的名字卖房委托给老婆当然正需要公证的。因为房主是老公就意味着房子的产权是老公的,既便是妻子也没有权利处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7:45
我以前在房管局工作过。原来办理房产过户,如果是委托卖房的话,是必须要公正的,即使双方是夫妻关系也需要公证。没有公证书,房管单位不认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不知道现在情况是怎么样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7:46
只要卖房是真实意愿,可以不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