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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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6-04 10:06
社保政策切实关系到每个人的自身利益,对于居民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在外地辞工以后社保怎么办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在外地辞工以后社保怎么办
一、社保分种类 五险一金有区别
专家提示,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五种: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再加住房公积金,合成大家常说的“五险一金”。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规定,社保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比例企业为29.5%-30%,其中养老20%、医疗6%、失业2%、工伤1%、生育0.5%-1%;个人累计达到11%左右。
一般工作单位在职人员是强制缴纳社保的,但是近年来,常有因企业不规范经营导致个人社保没有缴纳或者工作辞职社保断缴、迁移导致工作中断使得社保缴纳中断,发生这样的问题时,切记不可直接忽略,因为很多地方政策都与社保直接挂钩,社保弃缴时间超出规定则有可能会因不符合地方政策发生不能买房买车的情况。
二、续缴社保要及时 社保账目要算清
关于辞职后社保断缴的续缴问题,今致人力提醒各位暂时处于事业空窗期、社保正在中断的人们,要找对地方算对账。
一般情况下,养老保险需交够15年,医疗保险女性需交够20年、男性交够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这三样,只要在用之前交够1年就行,工伤保险即交即用。
社保断缴不可时间太久,如果到了退休年龄仍然不符合退休终身享受所需的年限就失去了续缴的意义,而个人也将彻底失去社会保险。所幸养老和医疗保险都是可以累积的,断缴之后还能续缴,所以社保断缴不可大意,应及时咨询今致人力及时补缴、代缴。
三、续缴社保很繁琐 各类材料准备好
个人因种种情况失业后,应该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这是事业中断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的操作办法,但是领取失业保险有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所以主动辞职赋闲在家并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的条件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其次,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医疗保险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
四、专业社保代缴续缴服务今致人力省时省力
以上规定已经是经过今致人力精心整理后的辞职后社保续缴方案,可以看出需要个人持各种证明材料四处奔波,显然十分耗时耗力。针对这一问题,今致人力发挥资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优势,为各类人群提供个人社保代缴、专业社保补缴、上海公积金代缴、上海居住证代办以及外国人签证咨询办理等覆盖国内外人群、涵盖各类社保问题的个人人力资源专业服务项目。
作为一家专业的人力资源第三方社保管理平台,今致人力的服务范围已经覆盖全国300个城市的大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人力资源解决方案,也为个人提供各类社保服务,为不了解国家政策和操作办法的企业和个人切实解决问题。
社保政策是每个人留给人生的退路,关系着每个人失去经济来源后的生活品质,只有及时跟进国家社保政策才能为自己的生活留下一份起码的保障。没有精力打理自己个人社保的人可以选择今致人力的个人社保代缴、补缴服务,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享受专业服务的同时免去多方碰壁、奔波劳碌以及后顾之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7:14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社保转移的
1.离开原单位时, 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等你再次参保缴费后,在新的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具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一张转入申请表。(本人去,也可以由新的参保单位经办人去办理)。
3.申请完后,如果符合转入的条件,本人就等待社保的通知了,其余的转移手续、基金基金划转,就由接收方和转出方的社保机构之间去联系了。
4.双方转移手续完结后,新参保地的社保会通知你或你所在的单位经办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