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9 12:0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41
你好,一般是不开除公职的。只有在80年代计划生育*刚开始的时候才有公职人员超生就开除公职的情况。现在关于超生的罚款规定.这个要看这个城市是在哪里,因为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其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国家法律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42
一般会、关系硬的罚点球过去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2:42
公职人员违反生育*违法生育子女的,除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并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接受行政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