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建筑工地巡查制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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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32
给一份*的文件给你参考下,另外应该有一份巡逻检查表,豆丁网上面有表格
关于实行建筑工地月巡查制度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我区建筑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和文明施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从四月份起实行建筑工地月巡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招投标法》等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保障国家财产和作业人员人身安全,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区建筑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检查依据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新版质量验收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99)》、《黄山区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检查内容
1、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标准规范及落实责任制情况;
3、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4、建材备案及准入使用情况;
5、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
6、外来流动人口查验情况。
四、时间安排
每月中下旬抽查一次或两次,每次抽查不少于五个工地(具体时间和工地不另行通知)。特殊情况再行调整。
五、检查方式
改变以往的监管方式,每月由区建设局建筑业科组织质监站、招标办、建材办、城建档案馆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强化工地监督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六、检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全面达标;
2、在检查时,施工项目经理原则上应在施工现场,抽查累计两次不在施工现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3、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应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区建设局建筑业科;
4、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重新组织人员进行核查;
5、检查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检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32
把你的邮箱告诉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33
怎么不去百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