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取环证,我无法取环,医院无视我上环不适应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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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8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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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3 18:31
上环,只是计生措施之一,而上环后很多妇女有不适症,因此,当事人可以要求计生部门开具取环证,而到医院下环,变更计生措施。
如果没有取环证,医院一般是不会给取环的。
如果不适症明显,则可以找医院领导协调解决,无须取环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3 18:32
这位老乡、你好!
根据你反应的情况,现给你作如下答复;
如果安环后女性出现月经过多的情况,考虑环的大小和子宫形态不适应,造成环长期压迫子宫内膜导致出血。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首先要考虑药物治疗减少出血,加强子宫收缩,在药物治疗无效时就要考虑取环了。
取环程序:
1、取环人需携带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有效证明,如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
2、计生办可直接出据换环证明。
3、计生办为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4、相关医疗机构办公室包括: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各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