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13:2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4:37
你发起提问,想问去年居民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遗漏了申报大病大病医疗费用没有给予抵减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可以重新申报补抵减办理退税?*在发布的《*印发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文,文件强调是对一个年度的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超过定额标准的部分,不得在下一年度给予扣除,一年归一年,不得转移。不过文件里还真没有提到对居民个人发现发觉以往年度的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遗漏是否给予在下一个年度给予补扣的规定,这个看来你只有向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去咨询,是否可以在下一年度给予补扣。因毕竟是过了申报期了,个人的数据早已经上报到国家税务总局封存了,不好撤销重新申报,只能与主管税务机关商量是否可以在下一年度给予补扣。不过,估计蛮难的,因文件没有提到。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4:37
如果说去年个税汇算清缴没有申报大病医疗的话,那这个好像也不能补报吧,除非你当年发现错误之后赶紧去进行补报,如果错过了可能就没法报了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4:38
如果去年个税汇算清缴,没有申报大病医疗,那么,去年已经过去了,那就只能从今年开始算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4:38
没有申报就不会享受,所以今年想要享受,就要限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