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二审终审民事判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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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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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3:25
1、向上一级*申请再审。2、向*申请抗诉。3、向*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
法律分析】
首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进行申诉,请求重审。其次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的信访部门进行申诉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访办寄送材料,反映问题,可以对案子进行申诉。可以向同级人民*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不受理的话,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提出申诉。程序跟向高院提起申诉的程序是一样的,向他们寄送案件材料。另外,还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控诉中院院长徇私情的行为,这是一种渎职的行为,是可能判处刑罚的,有权进行控告。给*信访部门进行反映。这种情况*通常都会受理,而且往往会发函件给*,但是如果*拒不改正的话,*的力量也有限,建议最好向省*信访办进行申诉。到纪检部门控诉院长的渎职行为,要求对这种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到本市的纪检委或者省纪委去申诉控告。如果上述单位没有一个能满足要求,诉诸媒体,进行社会监督,靠*的力量来迫使*受理申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各级人民*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