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详细的介绍一下古代的官爵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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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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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2:44
古代职官中的爵、职、散、勋
绪论
*的等级制度是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重要方面,也是理解古代职官制度以至古代*史的线索。本文通过分述爵号、职事官、散官、勋官的等级制在历代的演变(因其在历代作用大小而各有侧重),希望使读者对古代职官制度的一些基本概念有所了解。
元代翰林学士王磐尝曰:“历代制度,有官品(按此实指散阶),有爵号,有职位,官、爵所以示荣宠,职位所以委事权。臣下有功有劳,随其大小,酬以官爵;有才有能,随其所堪,处以职位。”1在传统官僚等级架构中,“爵以定崇卑”,古老的爵号增添了官僚身份的贵族色彩;职事是帝*政的最基本单位,王朝对“有才有能”者,应“随其所堪,处以职位”;对才能欠优但“有功有劳”者,则升迁其散官(即王磐所谓“官品”)而已,如此才能与功劳各得其宜;“勋以叙功”,勋主要用于奖励军功:爵、职、散、勋等不同序列各有作用,相辅相成。2不过,王磐乃约而言之,至于具体历史时期的情况,需要分别探讨。
一、爵号
“爵”本酒器,西嶋定生认为古代乡饮酒礼的齿位构成了最初的爵序。周代的爵分为用于区别列国国君尊卑的“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和作为贵族*等级的“内爵”(公、卿、大夫、士)两个序列。至于府、史、胥、徒等为官府承担具体行政、差役的吏阶层,则无爵号而居内爵之下。《周礼·春官》的九命把五等爵和内爵两个序列同时纳入而差次之。在《左传》中,命数与官爵是大体相应的。杜正胜指出:“职事、官位、食禄与爵等的具体联系在于策命。”贵族时代的惯例是以爵领官,官职以爵位为本,爵位则以采邑、田禄为本。卿、大夫、士等爵称既是*等级,又是从属于贵族身份的品级。爵还意味着众多特权。3
时至战国,大夫、士保留了一定的贵族性质,同时开始向官僚演化。在变法最为彻底的秦国,发展出了二十等爵制和较为成熟的禄秩。4完整的二十等爵制约在秦统一前后形成,其中许多爵称原是各种军中等级之名,后来才逐渐演变为爵。新产生的另外一系列军职名称,使军职与军功爵有一分为二之势,但两者又有一定的对应关系。5《商君书·境内》:“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乃得入兵、官之吏。”意谓士兵若获得爵位,便拥有任职或候选官吏的资格。《汉书》曰:“(二十等爵)皆秦制,以赏功劳。”二十等爵制令宗法贵族身份不再构成受爵资格,而使有功者显荣,无异于一场*。秦人重爵胜于重官,其爵赏优厚,赐邑、赐税往往胜过官职。
不过战国时代官僚*的突飞猛进就已孕育了阎步克先生所谓爵禄退缩和吏禄扩张的契机,与此相应的是“文法吏”阶层的兴起和“士吏分途”的动态过程。6《荀子·荣辱》中,“取田邑”的“士大夫”,与“取禄秩”的“官人百吏”,身份高下的区别显然。7至秦统一,则已是“狱吏得亲幸”、“秦以任刀笔之吏,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的局面,对文法吏的管理也通过禄秩形成了严密制度。8同时,吏禄出现六百石至千石之秩,约与中大夫同级而仅位卿之下。随着郡的设置和郡守(“长吏”)的任命,吏阶层进而向二千石层次扩展。
楚汉相争之际,刘邦为激励将士,“饶人以爵邑”;当天下初定,高帝五年(202年)又颁诏广泛赐爵,培育起一个庞大的军功受益阶层。9然而汉初的赐爵,恰是官重爵轻的体现,且不久即导致爵的贬值。10吕后普赐民爵、吏爵,文景爵位因鬻售而愈轻滥,武帝又为开疆拓土置大量武功爵,至东汉,爵制遂名存实亡。11汉爵日益远离职事权责,作为行政等级的意义逐渐下降,让位于禄秩等级,许多特权也依据官秩而非爵位。12秦授爵以功,汉代官僚制却追求任官以“能”,是官爵分离和二十等爵消亡的根本原因。13在这一过程中,仅列侯和关内侯保持了较高地位,常用于奖励*,也只发挥调节名位的辅助作用,不构成选官资格。14
下面节录《通典·职官一》“封爵”,以见汉唐历代封爵大略:
汉,国王、国侯、亭侯三等。王皆裂地,侯以户数为差,分人自此始。汉初*封列侯者,凡百四十三人。食邑者除租,每户一岁更输钱二百。
后汉亦三等。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其列侯,虽寇、邓元勋,不过四县。
魏,王、公、侯、伯、子、男,次县侯,次乡侯,次亭侯,次关内侯,凡九等。关内侯为虚封,自此始。
晋亦有王、公、侯、伯、子、男,又有开国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伯、子、男及乡亭、关内等侯,凡十五等。王大国二万户,三军,兵五千;次国一万户,二军,兵三千;下国五千户,一军,兵千五百。其公之制如五千户国。侯如不满五千户国,并置一军,千人。其伯、子、男以下各有差,不置军。
宋皆因晋制,唯大小国皆三军。至孝建中,凡国官属不得称臣於其主,改称下官。
齐因之。
梁因前代。定制: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皆自称曰寡人。相已下表疏如臣而不称臣,文书下群官皆曰告。
陈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开国中关外侯,凡十二等。
后魏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北齐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
后周有公、侯、伯、子、男五等。
隋有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凡九等。
大唐,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郡公、县公、开国侯、伯、子,凡九等。并无其土,加实封者,乃给租庸。自武德至天宝,实封者百余家;自至德至大历三年,实封者二百六十五家。15
自曹魏起,二十等爵制正式废止。魏晋以降,封爵与选官再度建立了对应关系。西晋初大封五等爵,父祖及本人拥有封爵者,主要由吏部直接铨叙起家,其次通过公府召辟,出身明显优于无爵者。16北魏实行袭爵者兼袭军号的制度,其时军号相当于位阶,故袭爵同时也获得了起家官品。17此余波及于唐代以封爵叙阶之制。18
唐承隋制,封爵九等。亲王只授皇子,承嫡者、太子之子封嗣王,其余爵位可赐给异姓。封爵可世袭,一般较原爵降一阶承袭,如袭郡王者封国公。唐代封爵者的“食邑”徒有其名,称为虚封,加“食实封”名号才能得到相应的封户租调。实封通常减半承袭。中唐以后封爵虽滥,实封还是严格控制的。
宋代爵名沿唐五代之制,但等级屡有变易。北宋前期十二等: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神宗朝减去嗣王、开国公、开国郡公,为九等;哲宗朝增嗣王,定为十等;南宋亦十等。皇子、皇兄弟封国为亲王,亲王之子承嫡封嗣王,宗室近亲承袭者,特旨封郡王、国公、郡公等。北宋前期,文臣少卿监以上,武臣诸司副使,宗室率府副率以上,有封爵。元丰新制,侍从官以上始得开国之封爵,卿监以下不许。位至宰相直封国公。*的封爵、食邑、食实封均无世袭的规定。20宋代封爵是一种虚衔,宋初以后,连“食实封”的实际意义也很小了。21
元代封爵有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郡伯、县子、县男八等,自正一品至从五品。郡王、国公时有除拜者,其余的则止于封赠用之。22
明“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与”。爵有岁禄而无封邑。初期为公、候、伯、子、男五等,中期以后只保留公、候、伯。外戚、中官封爵,称“恩泽封”。23
赐民爵始萌于秦,在西汉前期越来越频繁,魏晋南北朝时视为例行公事,这种做法延续至明,如韩菼《民爵论》所言:“唐时谓之古爵,自乾封、神龙、天宝、大历屡以赐民,宋端拱、咸平、祥符间亦然。洪武初,赐民爵里士、公士。”24
清废除勋官,与世爵合并,爵有公、侯、伯、超品。子、正一品。男、正二品。轻车都尉、正三品。以上俱分三等。骑都尉、正四品。云骑尉、正五品。恩骑尉正七品。凡九等,以封功臣及外戚。25又公主额驸,位在侯、伯上。26
1 柯邵忞:《新元史》卷一八五。
2 沈节甫:《国朝纪录汇编·官制》:“唐制,有勋、有阶、有官、有爵。爵以定崇卑,官以分职务,阶以叙劳,勋以叙功。四者各不相蒙,有官、爵卑而勋、阶高者,亦有勋、阶卑而官、爵高者。”
3 杜正胜:《编户齐民——传统*社会结构之形成》,325页;阎步克:《品位与职位》,73-95页。爵带来的众多特权包括:获得田宅、役使庶子,穿着华服,免除徭役,食邑赐税,豢养家客,减刑抵罪,赎取奴隶,以至于较高的传食待遇等。
4 据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二十等爵的内容是:“爵:一级曰公士,颜师古注:言有爵命,异于士卒,故称公士也。二上造,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三簪袅,以组带马曰袅;簪袅者,言饰此马也。四不更,言不预更卒之事也。五大夫,列位从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加官、公者,示稍尊也。八公乘,言其得公家之车也。九五大夫,大夫之尊也。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庶长言众列之长也。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更言主领更卒,部其役使也。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言皆主上造之事也。十七驷车庶长,言乘驷马之车而为众长也。十八大庶长,又更尊也。十九关内侯,言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二十彻侯。言其爵位,上通于天子。皆秦制,以赏功劳。彻侯金印紫绶,避武帝讳,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国令长名相,又有家丞、门大夫,庶子。”
5 从《商君书·境内》看,军功爵之外的军职有操士、校徒、卒、屯长、五百主、二五百主、百将、国尉、大将等;稽之其他史料,还有上将军、裨将军、将军、护军、校尉、军候、司马、车司马、骑长之类名目。
6 阎步克:《品位与职位》,83页、95页。官僚性质的秦汉禄秩以“若干石”划分官阶,可以名为“吏禄”;相形之下,周代以田土(及人民)为本的等级和享受的形态,名之为“爵禄”。
7 《荀子·荣辱》:“志行修,临官治,上则能顺上,下则能保其职,是士大夫之所以取田邑也。循法则、度量、刑辟、图籍、不知其义,谨守其数,慎不敢损益也;父子相传,以持王公,是故三代虽亡,治法犹存,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也。”
8 语出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及《张释之冯唐列传》。
9 班固:《汉书·陈平传》中,陈平把刘邦“饶人以爵邑”作为其成功的重要原因。高帝五年诏见《汉书·高帝纪》。据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因军功爵受益者多达三百万,约占当时人口五分之一。
10 李学勤:《江陵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一)》,《文物》1993年8期:当时连求盗、亭校长、发弩、狱史这样的走卒胥吏都拥有大夫、大庶长的爵位;在一个案件中,四主犯赫然拥有大庶长之爵,可见“秦汉之际战事频仍,赐爵冗杂。”
11 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428-446页。
12 阎步克:《品位与职位》,104-108页。杜佑:《通典·职官十八》“汉官秩差次”本注:“二汉并有秦二十等爵,然以为功劳之赏,非恒秩也。”
13 卜宪群:《二十等赐爵制与官僚制》,《原学》第6辑,92、94页。
14 列侯可世袭,关内侯在西汉可世袭;列侯皆封邑,关内侯不皆封邑,有封邑者,封户多少关乎功劳大小,标志身份高低。据柳春藩:《西汉的食邑制度》,食邑千户者,岁入高于中二千石官的年俸。
15 杜佑:《通典·职官一》,王永兴点校,487-488页。
16 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164页。
17 《魏书·官氏志》:“旧制,诸以勋赐官爵者,子孙世袭军号。”
18 《唐六典·吏部》:“凡叙阶之法,有以封爵。”
19 贞观十一年六月敕郡公以下悉冠“开国”二字。
20 《宋史》卷一七〇《职官十》。
21 张希清:《宋朝典章制度》,96页。宋代凡加食邑一千五百户以上,始加食实封。
22 《元史》卷九十一“百官七”。
23 《明史》卷七十二“百官一”。
24 《清经世文编》(上)卷一七,417-418页。
25 顺治八年,定世袭罔替制。乾隆十三年,定公、侯、伯以次封爵表。一等公袭二十六次,一等侯兼一云骑尉袭二十三次,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十九次,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十一次,自公至男,一、二、三等依次递降。
26 《清史稿》卷一百十七“职官四”。
二、职事官
《通典·职官一》“官品”云:
周官九命。
一般来说,观察使多带检校散骑常侍、御史中丞衔;节度使带衔多在六部尚书、御史大夫一级。若淮南、西川等雄藩重镇,为宰相回翔之地,其藩帅多带同平章事,称使相。藩镇幕职,高者为郎官、御史,低者为校书郎、评事。藩镇将校,大都带金吾将军、大将军,并试诸卿衔。晚唐五代,纲纪大坏,外官带职已无规制可言。36下面对唐代的几类使职择要作一介绍。
1.宰相制度的使职化。《新唐书·百官一》云:
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其后,李绩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
以他官居宰相职,本身并无品秩,品秩依原官。“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皆相职,说明太宗时宰相制度中已参入差遣。高宗时,“同中书门下三品”已俨然宰相正职,自后空除仆射者不为宰相。“平章事”本用历任尚浅者,在宰相中资历最低,天宝以后却成为宰相专称,直至宋、元还沿用作宰相的正式名称。唐后期,中书令、门下渐成虚名,常以中书令、门下以至同平章事的头衔笼络功高或资深的节度使,号称使相,不预政事。
2.翰林学士为使职。《唐会要·翰林院》云:
玄宗……始选朝官有词艺学识者,入居翰林,供奉敕旨。……至二十六年,始以翰林供奉改称学士,由是别建学士院,俾掌内制。……至德已后,军国务殷,其入直者,并以文词,共掌诏敕,自此翰林院始有学士之名。……故事,中书以黄、白二麻为纶命重轻之辨。近者所由,犹得用黄麻;其白麻皆在此院,自非国之重事拜授,于德音赦宥者,则不得由于斯矣。
翰林学士原是不固定的差遣,至德时确立为使职。内制白麻,用于机密,内制归于翰林学士掌管后,学士院成为新的出令机构,削弱了中书省的出令权。安史之乱后,内外多故,军事频仍,以不次提拔的翰林学士能够应急,愈受重视。如祠部员外郎、翰林学士陆贽,助德宗平定泾原兵变,“书诏日数十下,皆出贽。贽操笔持纸,成于须臾,不复起草,初若不经思虑,既成无不曲尽事情,中于机会,仓卒叠委,同职皆拱手嗟叹”,时称内相。37宪宗时,又以学士中资历较深之郑絪为翰林承旨,后承旨多出为宰相,翰林学士也成为宰相预备班子。
后晋天福五年(940年),废翰林学士,草诏全归中书舍人,不久复旧。北宋翰林草制仍十分重要。明、清取消翰林草制,翰林学士才成为正式职事官名,而不再是使职。
3.财经部门的使职化。宇文融被玄宗遣为覆田劝农使以简括户口,为财经部门使职化的开始。其后为整理财政,使职广泛设立。长期设置的转运、度支等使,均出现于玄宗朝。转运使是为解决江南漕米的运输。度支使因户部度支司(财政调度机构)之名而来,是以他官判度支司事,应付军费开支巨大、租庸调收入不足等问题。安史之乱后,设立盐铁、户部等使。盐铁使是为解决军费问题,将租庸转嫁为盐税的使职。刘晏为盐铁、转运二使后,将两者有机结合为盐铁转运使,成绩显著。户部使因户部之户部司(分理户口、井田之事)之名而来。唐末期,强化*集权,出现“判三司”(度支、盐铁转运、户部三使职)或“三司都制置使”的新使职,以一人领三使。至北宋,三司使称“计相”,地位极高,仅次于枢密使和中书门下,成为国家财政总理机关。
4.宦官掌握的使职。
观军容宣慰使:自鱼朝恩始,朝恩随代宗还京,所统神策军也随之进入禁中。此后观军容使一直被宦官掌握。
左右神策中尉:控制禁卫军。
东西枢密使:唐代宦官设置内诸司使以操纵朝政,枢密使设置于代宗永泰二年(766年),掌握机密,是内诸司使系统中最重要的使职。后唐同光元年(923年),枢密院职掌军事。至宋,成为高于中书门下之宰相机构。
南北宣徽院使:掌内诸司使内务,亦有宣传诏旨之职任。
使职差遣原为应付临时需要而设,兼补职事官制之不足。然一旦设立,便难以取消,三司使三废三兴,更受重视。为了证明其存在价值,使职差遣还不断侵夺职事官职权,以至职事官不掌本职而兼任使职差遣官,以掌他官职事,这在唐后期十分普遍,终于发展成《宋史·职官一》所说的情况: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时人语曰:“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不为监。”
明初君主*强化,*的众多利益特权遭到削减,相应地散阶制开始变质,由唐代据阶授官变为据官授阶,散、勋都成为官品的附庸,“阶职分立”的真意尽失。时人王鏊曰:
唐制,有勋、有阶、有官、有爵。爵以定崇卑,官以分职务,阶以叙劳,勋以叙功,四者各不相蒙,有官爵卑而勋阶高者,亦有勋阶卑而官爵高者。宋朝列衔,凡阶*卑者称“行”,阶卑官高则称“守”,官与阶同则无“行”“守”字。今制唯以官为定,为是官,则勋、阶、爵随之,无复叙劳、叙功之意。41
清代赠衔*,有加等与减等,赠高于官者谓加等,如巡抚从二品。赠右都御史从一品。为加等;反之谓减等,如按察使正三品。赠光禄寺卿从三品。为减等。
27 杜佑:《通典·职官一》,481-482页。
28 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92-93页。
29 魏晋时的散吏、散属,近乎候补,类似唐散官,不过限于较低级别。《晋书·职官志》记郡国、县之掾属,有职吏与散吏之分。《宋书·百官志》追记曹魏公府置官,有掾属和散属。
30 《隋书·百官中》。
31 流外官经一定考课升入低级流内官,称“入流”。
32 如《魏书·孝庄帝纪》:北魏孝庄帝建兴元年(528年)五月,“以尚书右仆射元罗为东道大使,征东将军、光禄勋元欣副之,巡方黜陟,先行后闻。”等等。
33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职官志》。
34 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98-100页。
35 唐代兼官也较复杂,职事官欠散官一阶者为兼,这个意义的“兼”有时称“守”;此职事官兼他职事亦为兼。《旧唐书·职官一》:“永徽已来,欠一阶者,或为兼,或带散官,或为守,参而用之。其两职事者亦为兼,颇为错乱。”使职的兼官则不过寄衔而已。
36 张国刚:《唐代官制》,168-170页。
37 王溥:《唐会要·翰林院》。
38 阶与职不一致时有一定的规定,官高阶低者任三司使,称“权三司使公事”,如任监察御史,称“监察御史里行”。
39 但*的枢密使、枢密副使,地方的路、州府军监、县之职事官名仍旧。
40 张希清:《宋朝典章制度》,90-99页。
41 沈节甫:《国朝纪录汇编》卷一二五王鏊:《震泽长语·官制》。
三、散官
史家往往把隋唐散官的源头追溯至汉代的大夫、郎官。42汉廷治事的官职有官属、有印绶,不治事、无官属之官无印绶。诸大夫“掌议论”,郎官“掌守门户,出充车骑”,均无日常政务。43因这类*无固定职事,后世也名之为“散官”。
汉代尤其东汉中期以降,诸大夫和郎官的闲散化日趋明显,魏晋时诸大夫转为优崇冗散之位,不再是承担临时或不固定任务的“使命之官”。44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魏晋以来,君主面对危机,不得不广授名位以笼络更多士人,及高门贵游的尸位素餐。散官中所谓“清官”,尤因位望清华、“职闲廪重”,为“权势多争”。“清官”以魏晋时“黄散”(黄门侍郎、散骑侍郎、散骑常侍)为始,后二者又增员外、通直,合称“六散骑”。
隋以前,武散官称为“散号将军”,被北魏、北齐、梁、陈用作*贵贱的基本尺度,成为士族门第的重要标志。自北魏末至西魏北周,常以散官奖励军功,并有“泛授”,散官严重猥滥;且升迁迅速,往往数迁便至仪同,是以散官最高虽达正八命,实则地位甚低。47
隋“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为散官”,设九大夫、八尉为散官,“不理职事”,阶自一品至九品。48当时散官或为荣誉称号,或为进入职事的阶梯,特点是职、散分离,这种分离又往往是社会地位与*地位分离的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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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2:44
古代官职简介:
1、远古尧时期
司空掌管水利、建筑的*
后稷掌管农业的*
工师掌管制做器物的*
虞掌管山泽的*
典乐掌管教育、音乐的*
2、秦
郎中令掌管宫殿门户(秦)
督道仓吏管理官仓内粮食的*(秦)
御史大夫制定保管法律、政令的司法*(秦)
3、汉、三国时期
太史令职掌文史、星历的*
大农丞管领盐铁事务的*
中郎将统领皇帝侍从的*
典属国掌管少数民族各部的事务的*
大长秋皇后的近侍,用来宣达皇后的旨意以及管理宫中事务的*
武骑常侍皇帝的侍从
都尉即郡尉,武官名,掌握一郡的军事,官阶略低于太守,秩比二千石
骑郎将统帅骑兵的将官,秩比千石
骁骑都尉禁卫军将官
未央卫尉未央宫禁卫军长官
长乐卫尉长乐宫禁卫军长官
前、后、左、右将军职位仅次于上卿
轻车将军汉时杂号将军之一
骠骑将军官位仅低于大将军
长史大将军的秘书
建章监监督建章宫羽林军的长官
骑都尉羽林军长官,秩比二千石
待中郎在皇帝左右侍奉的*,汉制,侍中是在原官职上特加的荣衔国相相当于太守
常侍皇帝的侍从近臣,东汉光武帝后都用宦官充任典军校尉武官,统领皇帝宿卫兵的长官,汉灵帝中平五年,即公元188年,设置了西园八校尉。典军校尉是其中之一
御使中丞汉代掌管宫廷藏书之处的*
兰台令史在藏书之处典校图籍,管理劾奏等文书档案
太守专门治理一个郡,掌握生杀大权
4、唐
观察使管理一道或几个州的地方行政、监察长官
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禁卫军之神策军的最高将领
礼部侍郎掌贡举、礼仪的行政长官
京兆尹长安地区最高行政长官
防御使负责一州或数州军事的地方长官
招讨草贼使专为*农民起义或讨伐逆叛而设置的军事长官
监军判官监军使下的副职
行营都统为*和讨伐而设置的出征兵统帅
侍御史负责纠察的*
右卫将军*禁卫军军事长官之一
左神武大将军*禁卫军之军事长官
校书郎太子东宫所属学馆中校勘典籍的*
尚书右仆射*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长官
率府率太子东宫侍卫长官
金吾大将军*禁卫军军事长官之一
尚书左右仆射全面负责行政事务的长官
刺史州的最高行政长官
折冲都尉一府之军事长官。统兵两千、一千、八百不等
校尉一团之军事长官。有兵三百
队正一队之军事长官。有兵五十
车驾检校官负责皇帝车驾并开路后保驾安全的安员
转运租庸盐铁使设置造船厂,保证漕运水上工具(唐,下同)
光禄卿主管膳食事务的长官
将作大匠负责营造建筑事务的长官
兵部尚书主管全*事政务长官
司农卿主管农业事务的最高长官
鸿胪卿负责接待来宾事务的长官
虞部郎中负责山林绿化的*
民部尚书主管财政的最高政务长官
吏部尚书主管人事的最高政务长官
尚辇奉御专管御用车辆的长官
中郎将正四品
郎将从五品,地方府兵将领
子将从五品下
中书令即内史,最高辅政官
右拾遗咨询建议*
宗正卿主管皇族事务的*
右补阙咨询建议*
前锋游弈使前哨巡逻官
左散骑常侍议政官之一
5、宋
通直郎随奉太子的侍从官
承信郎武职官最后一阶,宋武职共有52阶。
成忠郎武职官第48阶,充左班殿前侍卫官。
秉义郎武职官第45阶
武翼郎武职官第41阶
宣抚使负责督察军事的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
节级弓手班头,统制弓手,听命于县尉。
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通判由朝廷*直接派遣,有权和知州(知府)共同处理事务,并监督行动。
士曹参军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殴等诉讼案。
司录参军书写六曹公文的专职*。
局务官掌监造盐、铁等业的*。
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籍等事的县级*,官阶次于县丞。
县尉掌管训练兵丁、防奸禁暴、查缉走私等治安事务的县级*。
兵曹六曹之一,置参军一人掌兵事、缉捕等事。
兵马都监马步军统制官。
都监有两种,一种是路分都监,掌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另一种是州府都监,掌本城军队的屯戍、训练、器甲、差使等事
监当官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
典级掌礼仪制度的*
胥吏办理文书的小吏
都统制属于御营使,为监护诸军将领协同作战的军事长官。
同都统制官职相当于副都统制。
御营使统管全*事。
保义郎右班殿前侍卫官。
团练使州府一级的常设武官,从五品。
钤辖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统制官。有路分钤辖、州钤辖。
武经郎又称西京左藏库副使,即西京(洛阳)供备库副职武官
朝奉郎又称左、右司谏,即谏议官,位次于谏议大夫下。
宣谕使、抚谕使*派往各地巡察民情,处理冤狱,措置营田的监时性*,即所谓“钦差大臣”。
忠训郎又叫“左侍禁”即内宫侍卫官。
镇抚使由*委派负责一个地区或几个州府军事防务的临时设官。负责辖区军事防务兼理民政、财政等事务。
宜文字简称“机宜”如同秘书或机要秘书。
龙图阁学士皇帝侍从的荣衔,掌管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属籍、世谱等事。
提举原意管理,主管专门事务,提举宫观,为安置罢退的大臣而设,光领俸禄不管事
枢密使掌全*机、边备、征战等事的最高军事长官。
大理评事签书判官掌管刑狱的京官。
参政知事宰相的辅助,通称“使相”。
起居舍人又称右使,皇帝的近臣,负责记载皇帝的言行。
中书舍人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诏书。
翰林学士皇帝最亲近的顾门兼秘书,权力极大,有“内相”之称,往往是“将相之储”
6、明
尚书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中各部正官。
侍郎六部中各部的副官。
布政使一省之民事财务总管。
按察使一省之司法掌握者。
都指挥使一省之兵权掌握者。
殿阁大学士皇帝的顾问人员。以后逐渐权重,成为实际的宰相。
总督始于明代,凡用兵时派部院大臣总督军务,无定员,也无一定辖区,视军情所至,随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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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2:45
古代官职每一个朝代都不同,真要说清楚的话,那就是一个硕士论文了。
我只是简略的给你介绍下
先秦就不说了,我自己都搞不太清楚
秦汉到隋唐之前,实行的是三公九卿
三公是
丞相,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同时负责对文武百官的管理。
太尉,最高军政长官,负责管理全*事事务,但他平时没有军权,战时也要听从皇帝的命令,而且要有皇帝的符节才能调动军队,军权实际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里。
御史大夫,执掌全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负责监察百官的,也是副丞相。
九卿是
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
隋唐之后实行了三省六部制
你说的尚书 侍郎就出自六部
三省的长官称为令也就是宰相
六部的长官称为尚书,他们的副手称为侍郎,在他们下面的助手称为员外郎(这也是员外一次的来历。)有些朝代在员外郎和侍郎之间还有一个郎中。
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等。
你如果想要详细学习的话,建议你可以看《历代职官表》和历代的《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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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2:46
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
三省并相说的是“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
此宰相职也。”(新唐书-百官一)。也就是说唐没有宰相这个官职而是三省和议一些事情,一起履行宰相的职责。
尚书省——东汉设置,称尚书台,或中台。南北朝时始称尚书省,下分各曹,为*执行政务的总机构。唐时曾改名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尚书省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与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三省。长官为尚书令(正二品),其副职为左、右仆射(从二品)。另有左丞一人(正四品上),掌管吏部、户部、礼部。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管兵部、刑部、工部。又有郎中,主事等个名目,分槽治事,虽历有沿革,因其小而不论。从隋唐开始,对*行政机构中的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又称“六曹”。其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门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随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掌大部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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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2:46
首先官爵要分家,官大爵小,官小爵大都是经常出现的情况。
历代爵位,简单的来说,王、公、候、伯、子、爵。
侍郎和尚书的关系,相比较就是一把手和二把手的关系,一个是正二品一个是正三品。
也就是说一个部门只有一个尚书,但是可以有两个侍郎。在某种意义上,侍郎也是下一任尚书的候选。
某些时期,XXXX(官名)行走也是一种副职、预备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