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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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22:02
营改增后城建税、印花税等税种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如下:
1、营业税,法定税率3%(全部收入为计税依据不减除成本费用);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2%缴纳;
5、印花税:合同按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6、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如下:
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
2、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3、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4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22:03
营改增后,城建税和印花税等的计税依据和税率都是不变的。会计分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