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7 09:4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4:54
第一个提出对现代法律价值深刻反思的是德国法学家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
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dt)是德国法学家、*学家和社会学家,出生于1888年。他是20世纪最有影响的法理学家之一,被誉为现代德国法学的重要代表之一。
他在20世纪初就开始批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对法律的贬值和侵蚀,认为这些新兴的*意识形态破坏了法律的传统价值和权威性。施密特认为,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或条文的集合,更是一种体现权力和权威的集合,在其中规定了人类的基本价值观和生存方式。
施密特批评了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对法律的理解方式,认为它们把法律看作是任何人都可以制定和变更的规则,而忽视了法律内在的基础和价值。
他主张法律应该建立在国家主权、权力和权威之上,是体现国家权力和秩序的一种表现形式。这一观点在施密特的代表作《*的概念》中得到了深入阐述。
施密特的学说对当代法学的影响广泛,尤其是在法理学、国际法和*哲学等领域。在施密特的理论框架下,很多法学者也进行了对法律价值的重新思考和探索,认为法律不仅是一个普通的规则系统,更是一种体现社会价值观和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制度。
生平介绍:
在1920年代初,卡尔-施密特的思想受到了纳粹主义的影响,他对纳粹党非常支持。但是,在1934年,当纳粹政权试图控制德国司法系统时,卡尔-施密特对此表示反对,并*退休。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卡尔-施密特继续关注*和社会问题,并发表了重要的著作,如《国家概念和国家组织论》和《现代国家的概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