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27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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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07:33
安乡一中将继续秉承“育人为本,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能力为先”的办学理念,全校师生谨记“敬教,乐学,育人,报国”的校训,大力弘扬“博学,敬业,务实,创新”的教风和“勤奋,守纪,自立,求索”的学风,努力把学校打造成省级一流的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学校严格执行党的关于教育“三个方面”和培养“四有”新人的方针,结合本校实际,以师生“敬教、育人”为目的,以“乐学、报国”为方向,确立了“敬教、乐学、育人、报国”的校训。由此我们提出了“育人为本,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能力为先”的办学理念,比较完整地表达了我们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学生培养方向。我们同时觉得,这样的表述,既不空泛,也不过于瓷实,尚有充实、发展、提高、深化其内涵的空间和余地。从这个校训和办学理念出发,我们又向全体师生倡导“博学、敬业、务实、创新”的教风和“勤奋、守纪、自立、求索”的学风。在工作过程中的运行实践证明,始终没有背离这些目标与方向,也正是这样的办学理念,让我们心中有底,脚步踏实,学校得以稳步发展。 即便如此,我们认为,办学理念也应与时俱进。
2001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执政理念,这就更加坚定了我们以“育人为本”的内涵,用“以人为本”的观念指导整个教学育人工作。形成了“法德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路。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治校,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刚性管理中处处渗透着柔情教育。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思想,我们用这种思想审视我们的办学思想,再次充实教风中“务实、创新”和学风中“自立、求索”的内涵,促进了教研、师资队伍培养、学生素质教育及其他方面的工作。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这个目标的指出使我们振聋发聩,激发了我们更多更深入的思考。毫无疑问,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阵地,尤其是我们普通高级中学,不可能也不应该置身于“构建和谐社会”之外,而是恰恰相反,应是赋有重大的社会历史使命。
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曾经说过:“教育公平了,社会才能公平,和谐社会的构建才有保障。”《人民日报》2005年3月3日发表的短评说“教育公平:和谐社会的基石”。可见,教育公平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教育本身。如果说,国家采取种种措施让贫穷的孩子都能接受义务教育来实现“教育公平”的话,那么,在教育实体内如何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教育公平”?“以人为本”这个根本要点来指导,以“和谐”这个社会目标来要求,只用学业成绩这一支杆来看人是不公平的。我们认为,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就应该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发现各不相同的潜质,因此,我们坚持面向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的每一个学生都能培育成对社会各有用处的人才。也就是说,在培养“精英”的同时,也决不放弃对普通人格的培育。
再进而思考,即使是一个一无所长的学生,我们至少也应当把他教育成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在一个以人为本、社会和谐的国度里,每一样,享有同等快乐的生活。这种“快乐”首先来源于自我精神世界的完善。而高中阶段正是精神世界包括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等观念以及个性形成和趋于成熟的关键阶段。所以把每一个学生都教育成会处世、会生活、会学习、会快乐的人,是我们普通高级中学最起码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说,高中阶段上比大学阶段,下比初中阶段就显得更为重要。学校为此建立了学科奥赛、文学社、科技、美术等兴趣小组,开辟了第二课堂和研究性学习阵地,定人、定时、定教练,在全校形成学生愿学、乐学、主动学的良好氛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都有很大程序地提高。